商 业 资 料 通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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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 案 编 号 : EIC 631/3/2/1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89/2010 号
中 国 内 地 : 对 原 产 於 美 国 的 进 口 白 羽 肉 鸡 反 补 贴 调 查 的 初 步 裁 定
商 务 部 於 2010 年 4 月 28 日 发 出 2010 年 第 26 号 公 告 , 公 布 对 原 产 於 美 国 的 进 口 白 羽 肉 鸡 产 品 反 补 贴 调 查 的 初 步 裁 定 。 有 关 产 品 的 进 出 口 税 则 号 为 0207 1100 、 0207 1200 、 0207 1311 、 02071319 、 0207 1321 、 0207 1329 、 0207 1411 、 0207 1419 、 0207 1421 、 0207 1422 、 0207 1429 和 0504 0021 。
详 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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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步 裁 定 原 产 於 美 国 的 进 口 白 羽 肉 鸡 产 品 存 在 补 贴 , 补 贴 率 为 3.8% 至 31.4% 。 补 贴 对 内 地 产 业 做 成 实 质 损 害 , 两 者 之 间 存 在 因 果 关 系 。 自 2010 年 4 月 30 日 起 , 进 口 经 营 者 在 进 口 原 产 於 以 上 地 区 的 白 羽 肉 鸡 产 品 时 , 应 依 照 补 贴 率 向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关 提 供 相 应 保 证 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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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 利 害 关 系 方 可 在 公 告 发 布 日 ( 即 2010 年 4 月 28 日 ) 起 20 天 内 , 向 商 务 部 提 出 书 面 评 论 并 附 相 关 证 据 , 商 务 部 将 予 以 考 虑 。 详 情 可 参 阅 商 务 部 的 公 告 , 网 址 为 : 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b/c/201004/2010040688868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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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关 该 案 的 反 补 贴 立 案 调 查 详 情 , 请 参 阅 本 署 在 2009 年 10 月 7 日 发 出 的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509/2009 号 。
查 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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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对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44 向 陈 兆 雯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卢 世 昌 代 行 )
2010 年 5 月 3 日
注 :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