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业 资 料 通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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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 案 号 码 | : | EIC 631/2/9 |
EIC 631/22/1 |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59/2009 号
中 国 内 地 : 《 广 东 省 支 持 港 澳 台 资 企 业 应 对 国 际 金 融 危 机 和 加 快 转 型 升 级 若 干 政 策 措 施 的 通 知 》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於 2009 年 1 月 16 日 发 出 《 广 东 省 支 持 港 澳 台 资 企 业 应 对 国 际 金 融 危 机 和 加 快 转 型 升 级 若 干 政 策 措 施 的 通 知 》 , 就 9 个 範 畴 提 出 共 30 项 措 施 , 包 括 加 大 财 政 支 持 、 减 免 部 份 税 费 、 简 化 审 批 手 续 、 支 持 企 业 自 主 创 新 、 加 强 金 融 服 务 等 。 通 知 全 文 载 於 附 件 (pdf 格 式 ) , 以 供 参 考 。
查 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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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对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44 向 陈 兆 雯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甄 凯 莹 代 行 )
随 附 件 (pdf 格 式 )
2009 年 2 月 2 日
注 :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