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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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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案 号 码 : EIC 631/2/9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437/2008 号

中 国 内 地 : 赣 州 市 《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承 接 产 业 转 移 工 作 的 决 定 》

赣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于 8 月 8 日 发 布 《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承 接 产 业 转 移 工 作 的 决 定 》 , 当 中 提 出 的 主 要 措 施 包 括 : 以 资 金 鼓 励 投 资 兴 建 工 业 标 准 厂 房 , 降 低 货 物 运 输 成 本 、 工 业 用 水 用 电 价 格 、 规 费 负 担 及 企 业 用 工 成 本 等 。 《 决 定 》 载 于 附 件 (pdf 格 式 ) , 以 供 参 考 。

查 询

  1. 如 对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44 向 陈 兆 雯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甄 凯 莹 代 行 )

附 件 (pdf 格 式 )

2008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