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范本路径
跳至主要内容  跳至搜索  跳至主菜单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亚洲国际都会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案 号 码 : EIC 631/2/8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01/2006 号

中 国 内 地 : 广 东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外 商 投 资 项 目 核 准 暂 行 管 理 办 法

广 东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发 布 了 外 商 投 资 项 目 核 准 暂 行 管 理 办 法 , 自 2006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办 法 对 在 广 东 省 行 政 区 域 内 ( 不 包 括 深 圳 市 ) 外 商 投 资 项 目 的 申 请 及 核 准 作 出 规 范 , 并 适 用 于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的 投 资 者 。 办 法 全 文 载 于 附 件 (pdf 格 式 ) , 以 供 参 考 。

  1. 有 关 《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核 准 暂 行 办 法 》 的 内 容 , 请 参 阅 本 署 在 2004 年 10 月 6 日 发 出 的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240/2004 号 。 有 关 《 外 商 投 资 产 业 指 导 目 录 》 的 内 容 , 请 参 阅 本 署 在 2004 年 12 月 14 日 发 出 的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329/2004 号 。

查 询

  1. 如 对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44 向 陈 兆 雯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赵 汝 棠 代 行 )

附 件 (pdf 格 式 )

2006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