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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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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案 号 码 : EIC 631/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373/2005 号

中 国 内 地 : 有 关 落 实 《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政 策 》 的 公 告

海 关 总 署 、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及 商 务 部 于 2005 年 9 月 14 日 联 合 发 出 有 关 落 实 《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政 策 》 的 公 告 , 对 进 口 汽 车 的 若 干 管 理 问 题 作 出 规 范 。 有 关 公 告 载 于 附 录 (pdf 格 式 ) , 以 供 参 考 。

  1. 《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政 策 》 可 于 商 务 部 的 网 站 下 载 , 网 址 为 : 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b/g/200407/20040700251499.html 。

查 询

  1. 如 对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44 向 陈 兆 雯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赵 汝 棠 代 行 )

附 录 (pdf 格 式 )

2005 年 9 月 15 日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