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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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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案 号 码 : EIC 111/2/11
EIC 111/3
CR EIC 111/1/25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623/2020 号

美 国 : 有 关 香 港 制 造 的 货 品 的 原 产 地 标 记 规 定

美 国 海 关 及 边 境 保 卫 局 ( 美 国 海 关 ) 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 发 出 联 邦 登 记 册 公 告 , 表 示 因 应 美 国 总 统 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 签 署 了 一 份 题 为 香 港 正 常 化 的 行 政 命 令 , 美 国 海 关 宣 布 由 香 港 制 造 的 货 品 进 口 至 美 国 将 不 能 以 「 香 港 」 作 为 产 地 来 源 标 记 , 并 须 以 「 中 国 」 作 为 标 记 。 在 过 渡 期 届 满 后 ( 即 美 国 时 间 2020 年 9 月 25 日 后 ) , 货 品 进 入 美 国 、 或 从 仓 库 取 出 , 并 于 美 国 用 作 消 费 用 途 , 须 根 据 新 规 定 标 记 相 关 货 品 。

详 情

2.经 修 订 的 《 1930 年 美 国 关 税 法 》 ( 19 U.S.C. 1304 ) 第 304 条 列 明 , 除 非 另 有 规 定 , 否 则 进 口 到 美 国 的 每 项 源 自 外 国 的 货 品 ( 或 其 容 器 ) 均 应 在 显 眼 的 地 方 标 记 , 有 关 标 记 须 清 晰 , 不 能 磨 除 及 尽 量 在 货 品 ( 或 其 容 器 ) 性 质 允 许 的 范 围 内 可 永 久 保 留 , 以 向 美 国 的 最 终 购 买 者 展 示 该 货 品 原 产 地 的 英 文 名 称 。

3.2020 年 7 月 14 日 , 美 国 总 统 签 署 了 一 份 题 为 香 港 正 常 化 的 行 政 命 令 。 当 中 美 国 总 统 暂 缓 实 施 经 修 订 的 1992 年 《 美 国 - 香 港 政 策 法 》 第 201 ( a ) 条 于 若 干 法 规 , 包 括 标 记 法 规 ( 即 经 修 订 的 《 1930 年 关 税 法 》 第 304 条 ) 。

4.2020 年 8 月 11 日 , 美 国 海 关 发 出 联 邦 登 记 册 公 告 , 表 示 因 应 美 国 总 统 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 签 署 了 一 份 题 为 香 港 正 常 化 的 行 政 命 令 , 美 国 海 关 宣 布 由 香 港 制 造 的 货 品 进 口 至 美 国 将 不 能 以 「 香 港 」 作 为 产 地 来 源 标 记 , 并 须 以 「 中 国 」 作 为 标 记 。 除 获 豁 免 标 记 的 货 品 外 , 香 港 制 造 的 货 品 在 2020 年 9 月 25 日 后 进 入 美 国 、 或 从 仓 库 取 出 , 并 于 美 国 用 作 消 费 用 途 , 须 根 据 新 规 定 标 记 相 关 货 品 的 来 源 地 为 「 中 国 」 。

5.有 关 美 国 海 关 公 布 的 详 情 , 请 参 阅 有 关 联 邦 登 记 册 公 告 ( 只 有 英 文 版 ) :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0-08-11/pdf/2020-17599.pdf

6.上 述 美 国 发 布 的 内 容 不 代 表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政 府 的 立 场 或 得 到 认 同 。 香 港 特 区 政 府 强 烈 反 对 美 国 在 上 述 各 段 中 宣 布 的 最 新 措 施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宪 法 》 和 《 基 本 法 》 赋 予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在 『 一 国 两 制 』 下 享 有 单 独 关 税 区 的 独 特 地 位 , 并 获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等 多 边 组 织 认 可 , 而 非 个 别 国 家 施 予 或 可 以 撤 销 。 美 国 对 香 港 产 品 原 产 地 标 记 的 规 定 不 符 合 香 港 的 独 特 地 位 。

7.特 区 政 府 正 了 解 及 釐 清 有 关 联 邦 登 记 册 公 告 的 具 体 细 节 , 以 决 定 进 一 步 的 行 动 , 并 会 适 时 向 业 界 作 出 解 说 。

查 询

8.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何 锦 萤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谭 可 宜 代 行 )

2020 年 8 月 11 日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