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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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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案 号 码 : EIC 413/3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389/2020 号

巴 西 : 对 源 自 香 港 的 若 干 柯 式 印 刷 用 的 预 涂 感 光 铝 板 的 反 倾 销 税 届 满

继 本 署 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201/2015 号 后 , 巴 西 经 济 部 发 出 通 告 第 13/2020 号 , 宣 布 对 源 自 香 港 的 若 干 柯 式 印 刷 用 的 预 涂 感 光 铝 板  ( 属 南 方 共 同 市 场 1 ( Mercosur ) 通 用 名 目 分 类 ( NCM ) 编 号 3701.30.21 及 3701.30.31 ) 征 收 的 反 倾 销 税 已 届 满 。

详 情

2.巴 西 当 局 的 调 查 指 源 自 香 港 及 其 他 经 济 体 的 印 刷 用 铝 板 存 在 倾 销 的 情 况 。 因 应 该 裁 决 , 巴 西 由 2015 年 3 月 5 日 起 , 对 源 自 香 港 的 有 关 进 口 产 品 征 收 每 公 斤 5.86 美 元 的 反 倾 销 税 , 为 期 5 年 。 不 过 , 因 应 巴 西 当 局 认 为 对 本 土 工 业 造 成 损 害 未 有 再 度 出 现 , 而 不 需 要 进 行 日 落 复 核 , 对 源 自 香 港 的 有 关 进 口 产 品 征 收 的 反 倾 销 税 已 于 2020 年 3 月 5 日 届 满 。

3.有 关 详 情 , 请 参 阅 载 于 以 下 网 址 的 巴 西 通 告 ( 葡 萄 牙 文 ) : http://www.in.gov.br/en/web/dou/-/circular-no-13-de-4-de-marco-de-2020-246237913?utm 。

查 询

4.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何 锦 萤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刘 颖 贤 代 行 )

2020 年 5 月 11 日

1 南 方 共 同 市 场 包 括 阿 根 廷 、 巴 西 、 巴 拉 圭 、 乌 拉 圭 和 委 内 瑞 拉 。 自 2016 年 12 月 2 日 起 , 委 内 瑞 拉 的 成 员 国 资 格 被 暂 时 中 止 。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