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范本路径
跳至主要内容  跳至搜索  跳至主菜单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亚洲国际都会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案 号 码 : EIC 415/3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567/2019 号

哥 伦 比 亚 : 对 若 干 棒 及 杆 征 收 保 障 关 税

哥 伦 比 亚 政 府 发 出 法 令 第 367/2019 号 , 对 混 凝 土 钢 筋 , 铁 或 非 合 金 棒 及 杆 ( 属 哥 伦 比 亚 协 调 关 税 表 ( HTSCO ) 分 类 项 目 编 号 7213.10.0000 及 7214.20.0000 ) 征 收 8.5% 保 障 关 税 , 为 期 两 年 。

2.符 合 与 哥 伦 比 亚 所 签 订 的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下 的 优 惠 免 税 待 遇 , 或 透 过 华 利 祖 计 划 ( Plan Vallejo Programme ) 进 口 到 哥 伦 比 亚 的 有 关 商 品 则 不 受 此 保 障 措 施 规 限 。

3.有 关 详 情 , 商 号 宜 向 其 哥 伦 比 亚 进 口 商 查 询 及 / 或 于 以 下 网 址 参 阅 相 关 的 哥 伦 比 亚 法 令 ( 西 班 牙 文 ) : http://www.mincit.gov.co/getattachment/130d7898-c539-4a97-a89e-34c0f9dc83cb/Decreto-367-quot-Por-la-cual-se-adopta-una-medida.aspx 。

查 询

4.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何 锦 萤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陈 美 桦 代 行 )

2019 年 7 月 26 日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