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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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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案 号 码 : EIC 111/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8/2018 号

美 国 : 耐 用 灯 和 防 震 灯 的 节 能 标 准

美 国 能 源 部 ( 能 源 部 ) 在 2017 年 12 月 26 日 的 联 邦 登 记 册 刊 登 一 项 有 关 耐 用 灯 和 防 震 灯 的 若 干 缓 冲 规 定 的 最 终 规 则 。 此 项 规 则 将 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 生 效 。

2. 能 源 部 需 在 有 关 灯 具 的 年 销 售 额 超 过 若 干 基 准 时 为 它 们 加 快 制 定 节 能 标 准 。 由 于 制 定 节 能 标 准 的 工 作 未 能 在 一 年 内 完 成 , 有 关 法 规 赋 予 的 缓 冲 规 定 自 动 成 为 有 关 灯 具 的 节 能 标 准 。 防 震 灯 须 : ( 1 ) 设 有 40 瓦 的 上 限 以 及 ( 2 ) 以 零 售 形 式 出 售 时 , 包 装 内 只 可 包 含 一 盏 灯 。 耐 用 灯 须 : ( 1 ) 配 备 防 碎 涂 层 或 同 等 技 术 ; ( 2 ) 设 有 40 瓦 的 上 限 ; 以 及 ( 3 ) 以 零 售 方 式 出 售 时 , 包 装 内 只 可 包 含 一 盏 灯 。 详 情 请 参 阅 上 述 联 邦 登 记 册 公 告 ( 只 有 英 文 版 ) : https://www.gpo.gov/fdsys/pkg/FR-2017-12-26/pdf/2017-27744.pdf 。

查 询

3.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刘 均 源 先 生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林 成 鄂 代 行 )

2018 年 1 月 4 日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