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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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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案 号 码 : EIC 414/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62/2017 号

智 利 : 多 项 产 品 的 合 格 认 证 规 定

智 利 政 府 于 2016 年 11 月 2 日 发 出 豁 免 决 议 第 19/2016 号 , 规 定 ( i ) 标 称 直 径 最 长 为 250 毫 米 、 供 地 下 电 力 装 置 使 用 的 非 金 属 管 ; ( ii ) 供 地 下 电 力 装 置 使 用 的 弹 性 非 金 属 管 ; ( iii ) 流 动 电 话 充 电 器 ; ( iv ) 抽 湿 机 ; 及 ( v ) 供 汽 车 使 用 的 铝 制 石 油 气 缸 在 智 利 销 售 前 , 须 领 有 由 电 力 及 燃 料 监 督 局 ( 西 班 牙 文 为 " Superintendencia de Electricidad y Combustibles " ) 授 权 的 认 证 机 构 发 出 的 安 全 规 定 的 核 准 证 明 书 。

2. 有 关 详 情 , 商 号 宜 向 其 智 利 进 口 商 查 询 , 及 / 或 参 阅 相 关 智 利 豁 免 决 议 ( 西 班 牙 文 ) 。 豁 免 决 议 载 于 以 下 网 址 : https://www.leychile.cl/Navegar?idNorma=1096522&idVersion=2016-11-11 。

查 询

3.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刘 均 源 先 生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陈 美 桦 代 行 )

2017 年 2 月 24 日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