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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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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案 号 码 : EIC 111/2/21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171/2017 号

美 国 : 儿 童 摺 叠 椅 及 櫈 子 安 全 标 准

美 国 消 费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 委 员 会 ) 於 2017 年 12 月 15 日 在 联 邦 登 记 册 刊 登 一 项 最 终 规 则 , 为 儿 童 摺 叠 椅 及 櫈 子 订 立 安 全 标 准 。

详 情

2. 根 据 《 消 费 品 安 全 改 进 法 》 第 104(b) 条 , 委 员 会 容 许 由 「 美 国 国 际 测 试 及 材 料 学 会 」 ( ASTM International ) 建 立 的 ASTM F2613-17a : 儿 童 摺 叠 椅 及 櫈 子 的 标 准 消 费 品 安 全 规 格 ( "Standard Consumer Safety Specification for Children's Chairs and Stools" ) 被 订 定 为 儿 童 摺 叠 椅 及 櫈 子 的 强 制 性 标 准 。 此 外 , 委 员 会 亦 修 订 了 有 关 第 三 方 认 证 评 核 机 构 的 规 例 , 以 便 把 儿 童 摺 叠 椅 及 櫈 子 的 安 全 标 准 纳 入 委 员 会 发 出 的 规 定 通 告 内 。 该 最 终 规 则 亦 同 时 修 订 了 产 品 的 登 记 规 则 , 以 确 定 除 了 儿 童 摺 叠 椅 外 , 儿 童 摺 叠 櫈 子 亦 是 耐 用 婴 儿 或 幼 童 产 品 , 因 此 须 符 合 消 费 品 登 记 规 定 。

3. 最 终 规 则 的 生 效 日 期 为 2018 年 6 月 15 日 。 有 关 公 告 载 於 以 下 网 址 : https://www.gpo.gov/fdsys/pkg/FR-2017-12-15/pdf/2017-26997.pdf 。

查 询

4.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刘 均 源 先 生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林 成 鄂 代 行 )

2017 年 12 月 18 日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