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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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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案 号 码 : EIC 415/3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523/2015 号

哥 伦 比 亚 : 在 进 口 报 关 表 上 填 报 最 基 本 描 述

哥 伦 比 亚 政 府 於 2015 年 4 月 13 日 发 出 决 议 第 57/2015 号 , 规 定 在 进 口 报 关 表 上 以 西 班 牙 文 填 报 最 基 本 描 述 。 按 哥 伦 比 亚 协 调 制 度 各 章 分 类 的 最 基 本 产 品 描 述 载 列 於 决 议 第 57/2015 号 第 一 条 。

2. 有 关 详 情 , 商 号 宜 向 其 哥 伦 比 亚 进 口 商 查 询 , 和 / 或 参 阅 上 述 哥 伦 比 亚 决 议 ( 西 班 牙 文 ) 。 决 议 载 於 以 下 网 址 : http://www.vuce.gov.co/fileman/files/circulares/cata/resoluci%C3%B3n%20057.pdf。

查 询

3.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刘 均 源 先 生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郑 芷 恪 代 行 )

2015 年 6 月 11 日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