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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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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426/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422/2015 号

墨 西 哥 : 供 接 驳 公 共 电 讯 网 络 的 有 线 接 入 设 备 的 标 准

墨 西 哥 政 府 最 近 发 出 一 项 供 接 驳 公 共 电 讯 网 络 的 有 线 接 入 终 端 设 备 的 强 制 性 标 准 。 该 新 标 准 (NOM-EM-015-SCFI-2015) 规 定 於 墨 西 哥 生 产 或 进 口 的 有 关 设 备 立 即 符 合 由 联 邦 电 讯 协 会 於 2015 年 1 月 7 日 发 出 的 技 术 配 置 IFT-004-2014 所 载 列 的 机 械 和 电 气 条 文 、 测 试 方 法 及 最 低 技 术 参 数 。

详 情

2.新 标 准 旨 在 保 障 消 费 者 免 受 有 关 商 品 因 性 能 欠 佳 所 引 致 的 安 全 、 健 康 和 经 济 等 方 面 的 潜 在 不 良 影 响 。 墨 西 哥 当 局 指 , 根 据 旧 标 准 (NOM-151-SCT1-1999) 对 有 关 商 品 发 出 的 合 格 证 书 将 有 效 至 2016 年 3 月 10 日 。 由 於 NOM-EM-015-SCFI-2015 为 紧 急 规 例 , 因 此 只 会 由 2015 年 3 月 11 日 起 生 效 6 个 月 , 并 有 可 能 延 长 6 个 月 。 有 关 该 新 标 准 的 详 情 , 请 参 阅 以 下 载 列 该 公 告 ( 西 班 牙 文 ) 的 网 址 :
http://dof.gob.mx/nota_detalle.php?codigo=5384786&fecha=10/03/2015 。

查 询

3. 如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刘 均 源 先 生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刘 巧 萍 代 行 )

2015 年 5 月 21 日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