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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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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案 号 码 : EIC 429/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35/2015 号

巴 拉 圭 : 若 干 钢 铁 产 品 的 进 口 签 证 规 定

巴 拉 圭 政 府 於 2014 年 10 月 21 日 发 出 决 议 第 1043/2014 号 , 制 订 若 干 钢 铁 产 品 ( 属 通 用 名 目 分 类 项 目 72.13 、 72.14 、 72.15 、 72.17 、 72.27 和 72.29 , 以 及 分 目 73.08.20 和 73.08.90 ) 的 进 口 签 证 规 定 。

2. 有 意 获 取 预 先 进 口 许 可 证 的 人 士 必 须 先 向 进 口 商 登 记 处 注 册 , 并 每 年 为 其 注 册 续 期 。 申 请 人 可 随 後 透 过 以 下 途 径 获 得 预 先 进 口 许 可 证 :

  1. 向 工 业 贸 易 部 ( "Ministro de Industria y Comercio" ( 西 班 牙 文 ) ) 发 送 已 签 署 的 要 求 ;
  2. 填 写 一 份 预 先 进 口 许 可 证 的 表 格 ; 以 及
  3. 提 供 下 列 文 件 的 经 核 证 副 本 :
  1. 载 有 至 8 个 位 的 通 用 名 目 分 类 ( NCM ) 编 号 装 箱 单 ;
  2. 进 口 商 登 记 处 的 注 册 书 ;
  3. 载 有 产 品 的 详 细 描 述 及 单 价 的 合 法 的 商 业 发 票 ;
  4. 提 单 ;
  5. 由 财 政 部 税 收 副 国 务 秘 书 处 ( State Under-Secretariat for Taxes) 发 出 的 税 收 合 规 证 明 书 ;
  6. 显 示 已 支 付 相 关 费 用 的 发 票 ; 以 及
  7. 如 适 用 , 可 根 据 适 用 技 术 标 准 而 使 用 国 家 技 术 、 标 准 化 及 计 量 研 究 所 ( NTN ) 标 签 的 证 书 的 经 核 证 副 本 。

确 认 货 物 原 产 地 的 发 票 必 须 由 原 产 国 或 货 物 采 购 地 的 领 事 办 公 室 认 可 。 如 原 产 国 或 货 物 采 购 地 没 有 领 事 办 公 室 , 则 应 由 最 接 近 货 物 采 购 地 或 付 运 地 的 领 事 办 公 室 认 可 。

3. 预 先 进 口 许 可 证 的 有 效 期 为 由 批 准 日 期 起 计 30 日 。

4. 有 关 详 情 , 商 号 宜 向 其 巴 拉 圭 进 口 商 查 询 和 / 或 参 阅 上 述 巴 拉 圭 决 议 ( 西 班 牙 文 ) : http://www.snin.gov.py/reglamentos/Resolucion%20%201043%20del%2021%20de%20octubre%20del%202014.pdf。

查 询

5.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刘 均 源 先 生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郑 芷 恪 代 行 )

2015 年 1 月 6 日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