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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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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432/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270/2015 号

乌 拉 圭 : 釐 清 以 国 际 邮 递 付 运 的 购 买 品 的 规 定

乌 拉 圭 政 府 於 2014 年 12 月 9 日 发 出 法 令 第 1739/2014 号 , 釐 清 以 国 际 邮 递 付 运 的 购 买 品 的 规 定 。

2.下 列 以 国 际 邮 递 付 运 的 购 买 品 可 获 豁 免 徵 收 进 口 关 税 :
  1. 有 关 国 际 邮 递 付 运 并 非 由 速 递 服 务 公 司 运 送 , 价 值 不 超 过 50 美 元 , 并 只 载 有 :
    1. 家 庭 礼 品 , 例 如 食 用 产 品 、 成 衣 等 ;
    2. 二 手 物 品 ; 或
    3. 个 人 用 品 。
  2. 有 关 国 际 邮 递 付 运 由 速 递 服 务 公 司 运 送 , 价 值 不 超 过 200 美 元 。

3.合 资 格 豁 免 徵 收 进 口 关 税 的 包 裹 必 须 :

  1. 由 已 达 法 定 年 龄 的 人 士 接 收 ;
  2. 不 具 商 业 价 值 ;
  3. 每 人 每 历 年 不 超 过 五 次 付 运 。 此 限 制 不 适 用 於 书 籍 及 供 个 人 用 的 药 品 ;
  4. 以 国 际 信 用 卡 或 扣 帐 卡 付 款 。 信 用 卡 持 有 人 必 须 为 买 家 及 包 裹 的 接 收 人 ; 以 及
  5. 不 超 过 20 公 斤 的 每 件 单 位 重 量 。

4.有 关 详 情 , 商 号 宜 向 其 乌 拉 圭 进 口 商 查 询 和 / 或 参 阅 相 关 的 乌 拉 圭 法 令 ( 西 班 牙 文 ) 。 法 令 载 列 於 以 下 网 址 : http://archivo.presidencia.gub.uy/sci/decretos/2014/12/mef_1739.pdf。

查 询

5.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刘 均 源 先 生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郑 芷 恪 代 行 )

2015 年 4 月 20 日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