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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111/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40/2015 号

美 国 : 环 保 局 有 关 联 苯 胺 基 化 学 物 质 、 邻 苯 二 甲 酸 二 戊 酯 及 氯 代 烷 烃 C12-13 的 重 要 新 用 途 规 则

美 国 环 境 保 护 局 ( 环 保 局 ) 已 颁 布 一 项 由 2015 年 2 月 27 日 起 生 效 的 最 终 规 则 , 把 9 种 联 苯 胺 基 化 学 物 质 加 入 现 有 的 联 苯 胺 基 物 质 重 要 新 用 途 规 则 内 。 对 於 新 加 入 和 之 前 纳 入 的 联 苯 胺 基 化 学 物 质 而 言 , 该 规 则 将 使 与 「 任 何 人 进 口 或 处 理 作 为 物 品 一 部 分 的 联 苯 胺 化 学 物 」 的 豁 免 不 再 适 用 。 环 保 局 亦 已 颁 布 一 项 有 关 邻 苯 二 甲 酸 二 戊 酯 及 氯 代 烷 烃 C12-13 的 重 要 新 用 途 规 则 , 由 2015 年 2 月 27 日 起 生 效 。

2.在 新 规 则 下 , 任 何 人 如 欲 制 造 ( 包 括 进 口 ) 或 处 理 任 何 该 9 种 化 学 物 质 以 进 行 某 项 被 有 关 规 则 界 定 为 重 要 新 用 途 的 活 动 , 须 在 有 关 制 造 或 处 理 展 开 前 至 少 90 天 通 知 环 保 局 。 所 需 的 通 知 书 可 让 环 保 局 有 机 会 评 估 该 项 与 重 要 新 用 途 相 关 的 活 动 , 并 且 在 有 需 要 时 , 让 环 保 局 有 机 会 按 当 时 取 得 的 资 料 , 於 活 动 前 采 取 行 动 以 防 止 潜 在 的 不 合 理 风 险 。 详 情 请 参 阅 上 述 联 邦 登 记 册 公 告 : 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4-12-29/pdf/2014-29887.pdf 。

查 询

3.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刘 均 源 先 生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刘 巧 萍 代 行 )

2015 年 2 月 16 日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