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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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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414/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204/2015 号

智 利 : 取 消 若 干 货 物 的 港 口 费

智 利 政 府 於 2015 年 9 月 21 日 发 出 豁 免 决 议 第 5787/2015 号 , 取 消 船 只 在 抵 达 或 离 开 智 利 时 就 进 口 或 出 口 若 干 货 物 ( 属 智 利 协 调 关 税 表 (HTSCO) 编 号 8901 、 8902 、 8904 、 8905 、 8906 及 8908 ) 所 需 缴 付 的 港 口 费 。

2.有 关 详 情 , 商 号 宜 向 其 智 利 进 口 商 查 询 , 及 / 或 於 以 下 网 址 参 阅 上 述 智 利 豁 免 决 议 ( 西 班 牙 文 ):
https://www.aduana.cl/aduana/site/artic/20150106/asocfile/20150106105729/res__5787__21_09_2015.pdf 。

查 询

3.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刘 均 源 先 生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陈 美 桦 代 行 )

2015 年 12 月 18 日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