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411/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812/2014 号
阿 根 廷 : 修 订 药 物 进 口 规 定
阿 根 廷 政 府 於 2014 年 6 月 18 日 发 出 法 令 第 4229/2014 号 , 釐 清 从 事 分 馏 活 动 的 药 品 活 性 成 分 (active pharmaceutical ingredients/API) 进 口 商 , 根 据 优 良 制 造 规 範 和 其 他 补 充 範 畴 , 须 有 自 设 的 实 验 室 和 相 应 的 分 馏 或 存 放 区 。 没 有 从 事 分 馏 活 动 但 出 售 包 装 药 品 活 性 成 分 产 品 的 进 口 商 , 可 获 豁 免 此 项 规 定 。
2. 有 关 详 情 , 商 号 宜 向 其 阿 根 廷 进 口 商 查 询 和 / 或 参 阅 相 关 的 阿 根 廷 法 令 ( 西 班 牙 文 ) : http://www.infoleg.gob.ar/infolegInternet/anexos/230000-234999/231400/norma.htm 。
查 询
3.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刘 均 源 先 生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郑 芷 恪 代 行 )
2014 年 9 月 5 日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