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范本路径
跳至主要内容  跳至搜索  跳至主菜单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亚洲国际都会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191/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454/2014 号

加 拿 大 : 修 订 《 加 拿 大 消 费 品 安 全 法 》

加 拿 大 政 府 修 订 了 《 加 拿 大 消 费 品 安 全 法 》 的 附 表 2 , 由 2014 年 10 月 23 日 起 , 禁 止 制 造 、 销 售 及 进 口 整 体 或 部 分 由 含 磷 酸 三 ( 2 氯 乙 基 ) 酯 (tris (2-chloroethyl) phosphate) 的 聚 氨 酯 乳 胶 (polyurethane foam) 制 成 , 并 供 三 岁 以 下 儿 童 使 用 的 产 品 。 该 规 例 载 於 以 下 网 址 :
http://www.gazette.gc.ca/rp-pr/p2/2014/2014-04-23/html/sor-dors79-eng.php。

查 询

2.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刘 均 源 先 生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郑 芷 恪 代 行 )

2014 年 5 月 16 日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