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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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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415/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375/2014 号

哥 伦 比 亚 : 服 装 和 鞋 履 的 进 口 混 合 税 制

本 署 曾 於 2013 年 2 月 27 日 就 服 装 、 纺 织 制 品 和 鞋 履 的 进 口 混 合 税 制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71/2013 号 , 该 税 制 已 於 2014 年 2 月 28 日 届 满 。 哥 伦 比 亚 政 府 於 2014 年 2 月 28 日 发 出 法 令 第 456/2014 号 , 就 进 口 服 装 和 鞋 履 实 施 一 项 特 定 的 最 惠 国 (most-favoured-nation/MFN) 混 合 税 制 。 该 法 令 由 2014 年 3 月 28 日 起 计 有 效 两 年 。

2.服 装 和 鞋 履 的 进 口 混 合 税 制 如 下 :

服 装 ( 属 哥 伦 比 亚 协 调 关 税 表 (HTSCO) 第 61-63 章 )  
服 装 从 价 税 特 定 税 ( 美 元 /毛 公 斤 )
每 公 斤 10 美 元 或 以 下 10% 5
每 公 斤 10 美 元 以 上 10% 3

鞋 履 ( 属 哥 伦 比 亚 协 调 关 税 表 第 64 章 , 属 项 目 64.06 可 获 豁 免 (6406.10.00.00 除 外 )) 
鞋 履 从 价 税 特 定 税 ( 美 元 /毛 公 斤 )
每 双 7 美 元 或 以 下 10% 5
每 双 7 美 元 以 上 10% 1.75

3.有 关 详 情 , 商 号 宜 向 其 哥 伦 比 亚 进 口 商 查 询 和 / 或 於 以 下 网 址 参 阅 上 述 哥 伦 比 亚 法 令 ( 西 班 牙 文 ) : http://www.mincit.gov.co/descargar.php?idFile=4320 。

查 询

4.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刘 均 源 先 生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郑 芷 恪 代 行 )

2014 年 4 月 25 日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