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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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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413/3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37/2014 号

巴 西 : 有 关 反 倾 销 调 查 进 行 日 落 覆 核 的 规 例

本 署 分 别 於 2013 年 10 月 21 日 及 2013 年 12 月 16 日 就 有 关 巴 西 调 查 及 实 施 反 倾 销 措 施 的 行 政 程 序 和 反 倾 销 调 查 的 其 他 事 宜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835/2013 号 和 第 1009/2013 号 。 巴 西 的 发 展 、 工 业 和 对 外 贸 易 部 於 2013 年 10 月 29 日 就 反 倾 销 调 查 进 行 日 落 覆 核 发 出 法 令 第 44/2013 号 。

2.要 求 进 行 日 落 覆 核 的 呈 请 必 须 由 本 土 工 业 在 反 倾 销 命 令 届 满 前 四 个 月 以 书 面 提 出 , 并 连 同 佐 证 资 料 显 示 取 消 反 倾 销 税 会 引 致 倾 销 情 况 再 度 出 现 , 和 令 本 土 工 业 受 损 。 没 有 附 上 全 部 所 须 资 料 的 呈 请 或 会 被 驳 回 。 贸 易 保 护 部 ("Departamento de Defesa Comercial / DECOM" ( 葡 萄 牙 文 )) 或 会 进 行 现 场 核 实 , 以 检 查 有 关 公 司 的 记 录 和 所 须 资 料 。

3.有 关 详 情 , 商 号 宜 向 其 巴 西 进 口 商 查 询 和 / 或 参 阅 相 关 的 巴 西 政 府 法 令 ( 葡 萄 牙 文 ) 。 法 令 载 列 於 以 下 网 址 : http://www.mdic.gov.br/arquivos/dwnl_1383230553.pdf 。

查 询

4.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邓 小 贤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郑 芷 恪 代 行 )

2014 年 1 月 7 日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