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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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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426/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229/2014 号

墨 西 哥 : 预 先 包 装 化 妆 品 的 衞 生 及 标 签 规 定

墨 西 哥 政 府 最 近 修 订 了 就 预 先 包 装 化 妆 品 订 立 衞 生 及 标 签 规 定 的 强 制 标 准 NOM-141-SSA1/SCFI-2012 。

详 情

2.有 关 修 订 没 有 添 加 任 何 新 规 定 , 但 釐 清 了 原 有 标 准 及 放 宽 多 项 条 文 。

3.在 各 项 改 动 中 , 两 毫 升 或 以 下 的 乳 液 和 香 薰 样 本 已 剔 除 於 标 签 规 定 之 外 , 而 含 有 水 杨 酸 及 其 盐 的 儿 童 洗 发 水 , 则 不 再 需 要 遵 守 规 定 须 在 含 该 等 化 学 物 质 的 儿 童 产 品 附 上 文 字 警 告 不 得 对 三 岁 或 以 下 幼 儿 使 用 该 等 产 品 的 有 关 条 文 。

4.新 规 例 将 於 於 2015 年 8 月 15 日 生 效 , 详 情 请 参 阅 有 关 的 官 方 公 告 ( 西 班 牙 文 ) , 网 址 如 下 : http://dof.gob.mx/nota_detalle.php?codigo=5332692&fecha=14/02/2014 。

查 询

5.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682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吴 蓓 华 代 行 )

2014 年 3 月 13 日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