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414/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18/2014 号
智 利 :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下 的 事 後 优 惠 索 偿 不 须 提 供 产 地 来 源 证 号 码
智 利 海 关 于 2013 年 11 月 18 日 发 出 通 告 第 312/2013 号 , 宣 布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下 的 事 後 优 惠 索 偿 ( "SMDA" ) 和 其 後 的 海 关 退 税 索 偿 不 须 提 供 产 地 来 源 证 号 码 。
2.有 关 详 情 , 商 号 宜 向 其 智 利 进 口 商 查 询 和 / 或 参 阅 上 述 智 利 通 告 ( 西 班 牙 文 ) : http://www.aduana.cl/oficio-circular-n-312-de-18-11-2013/aduana/2013-11-18/170224.html。
查 询
3.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邓 小 贤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郑 芷 恪 代 行 )
2014 年 2 月 7 日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