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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案 号 码 : EIC 111/2/21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501/2010 号

美 国 : 消 费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建 议 修 订 床 褥 和 床 褥 垫 的 易 燃 程 度 标 准

美 国 消 费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 消 费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 於 2010 年 11 月 1 日 在 联 邦 登 记 册 刊 登 公 告 , 宣 布 一 项 修 订 床 褥 和 床 褥 垫 易 燃 程 度 标 准 的 建 议 规 则 。 该 联 邦 登 记 册 公 告 可 於 以 下 网 址 浏 览 : http://edocket.access.gpo.gov/2010/pdf/2010-27504.pdf 。 有 关 人 士 可 於 2011 年 1 月 18 日 或 之 前 向 消 费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提 交 意 见 。

详 情

  1. 床 褥 和 床 褥 垫 易 燃 程 度 标 准 ( 《 联 邦 规 例 守 则 》 标 题 16 第 1632 条 ( Title 16,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part 1632 ( 16 CFR part 1632 ) ) 载 述 一 项 测 试 方 案 , 以 釐 定 床 褥 和 床 褥 垫 被 香 烟 引 燃 时 的 阻 燃 性 , 在 进 行 有 关 测 试 时 , 须 将 点 着 的 香 烟 放 置 在 床 褥 ( 或 床 褥 垫 ) 表 面 上 的 特 定 位 置 。 由 於 该 项 床 褥 标 准 表 现 测 试 中 指 定 用 作 为 引 火 源 的 香 烟 已 告 停 产 , 消 费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建 议 修 订 床 褥 易 燃 程 度 标 准 ( 16 CFR part 1632 ) , 把 标 准 参 考 物 料 香 烟 ( SRM 1196 ) 指 定 为 测 试 的 引 火 源 。 该 标 准 参 考 物 料 香 烟 由 国 家 标 准 及 技 术 研 究 院 ( 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 ) 研 制 , 商 号 可 向 该 机 构 购 买 。 有 关 建 议 规 则 的 详 情 , 请 参 阅 该 联 邦 登 记 册 公 告 。

查 询

  1.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682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陈 芷 岚 代 行 )

2010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