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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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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案 号 码 : EIC 413/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329/2010 号

巴 西 : 进 口 玩 具 检 测 和 认 证 规 定 的 更 新

巴 西 国 家 计 量 、 标 准 化 与 工 业 质 量 协 会 (National Institute of Metrology, Standardization and Industrial Quality) ( INMETRO , 下 称 「 协 会 」 ) 发 出 部 颁 法 规 第 321/2009 号 , 容 许 进 口 玩 具 使 用 「 系 统 5 」 ( 结 合 产 品 检 测 的 质 量 管 理 系 统 评 核 认 证 ) 进 行 检 测 和 认 证 。

详 情

  1. 本 署 曾 於 2007 年 12 月 19 日 发 出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520/2007 号 , 告 知 业 界 巴 西 政 府 规 定 所 有 进 口 玩 具 均 须 按 南 方 共 同 市 场 (MERCOSUR) 玩 具 安 全 技 术 规 例 涵 盖 範 围 内 的 「 系 统 7 」 ( 成 批 认 证 ) 进 行 检 测 。 根 据 「 系 统 7 」 , 每 批 进 口 玩 具 均 须 提 供 样 本 进 行 检 测 。 此 外 , 有 关 检 测 须 由 协 会 认 可 的 认 证 机 构 进 行 , 海 外 实 验 室 进 行 的 检 测 概 不 获 接 受 。 其 後 , 协 会 发 出 部 颁 法 规 第 321/2009 号 放 宽 规 定 , 容 许 国 际 实 验 室 认 可 合 作 组 织 (International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ooperation)(ILAC) 签 署 方 认 可 的 海 外 实 验 室 使 用 「 系 统 5 」 检 测 玩 具 是 否 符 合 规 定 。 国 际 实 验 室 认 可 合 作 组 织 的 网 址 为 http://www.ilac.org/ 。

  2. 如 公 司 希 望 根 据 「 系 统 5 」 取 得 认 证 , 应 向 产 品 认 证 机 构 提 交 申 请 , 并 呈 交 会 被 评 核 的 制 造 厂 资 料 、 玩 具 名 称 和 其 技 术 描 述 、 玩 具 拟 供 应 的 年 龄 组 别 及 关 于 制 造 厂 的 质 量 管 理 系 统 的 文 件 。 玩 具 须 由 协 会 认 可 的 认 证 机 构 或 国 际 实 验 室 认 可 合 作 组 织 签 署 方 认 可 的 实 验 室 进 行 检 测 , 条 件 是 这 些 检 定 是 在 南 方 共 同 市 场 标 准 NM300:2002 以 及 协 会 条 例 第 369/2007 号 所 描 述 方 法 的 涵 盖 範 围 内 ( 如 适 用 ) 。 海 外 实 验 室 进 行 检 测 的 报 告 必 须 连 同 葡 萄 牙 文 的 宣 誓 证 明 , 一 同 呈 交 予 产 品 认 证 机 构 , 检 测 可 在 原 产 地 或 巴 西 进 行 。 产 品 认 证 机 构 将 会 审 查 申 请 , 对 制 造 厂 的 质 量 管 理 系 统 进 行 评 核 , 以 及 从 工 厂 或 仓 库 收 集 样 本 作 验 证 / 反 验 证 / 证 物 检 测 之 用 。 如 评 核 和 检 测 中 并 无 发 现 任 何 不 符 之 处 , 产 品 认 证 机 构 将 会 发 出 合 格 证 明 书 。

  3. 根 据 部 颁 法 规 第 321/2009 号 , 合 格 证 明 书 须 至 少 包 括 以 下 资 料 :

  1. 公 司 名 称 、 地 址 和 税 务 识 别 资 料 ;

  2. 产 品 认 证 机 构 的 完 整 资 料 ( 如 名 称 、 地 址 和 税 务 识 别 资 料 、 电 邮 地 址 、 网 站 、 电 话 或 传 真 号 码 ) ;

  3. 合 格 认 证 号 码 和 其 发 出 日 期 ;

  4. 批 次 资 料 ;

  5. 用 以 进 行 玩 具 认 证 的 系 统 ;

  6. 关 于 负 责 进 行 检 测 的 实 验 室 和 完 成 检 测 日 期 的 资 料 ; 以 及

  7. 须 认 证 的 完 整 玩 具 识 别 资 料 。

  1. 取 得 认 证 後 , 进 口 玩 具 或 其 包 装 上 必 须 贴 上 根 据 部 颁 法 规 第 321/2009 号 附 件 A 订 明 的 合 格 评 核 标 签 。

  2. 有 关 巴 西 进 口 玩 具 检 测 和 认 证 规 定 的 详 情 , 商 号 宜 向 巴 西 进 口 商 查 询 和 / 或 查 阅 载 於 下 列 网 站 的 巴 西 部 颁 法 规 :

部 颁 法 规 第 321/2009 号 :
http://www.inmetro.gov.br/legislacao/rtac/pdf/RTAC001508.pdf

部 颁 法 规 第 152/2010 号 :
http://www.inmetro.gov.br/legislacao/rtac/pdf/RTAC001550.pdf

查 询

  1.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邓 小 贤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周 恩 珊 代 行 )

2010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