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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111/2/21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287/2010 号

美 国 : 限 制 儿 童 珠 宝 饰 物 含 镉 量 的 法 例

美 国 明 尼 苏 达 州 及 康 乃 狄 克 州 分 别 於 2010 年 5 月 及 6 月 通 过 法 例 , 限 制 儿 童 珠 宝 饰 物 的 含 镉 量 , 这 是 美 国 首 两 个 州 通 过 此 等 法 例 。

 

详 情

  1. 美 国 明 尼 苏 达 州 的 新 法 例 禁 止 销 售 任 何 表 面 涂 层 上 或 任 何 可 接 触 的 金 属 物 料 或 塑 胶 组 件 中 含 镉 量 超 过 百 万 分 之 75 而 供 六 岁 或 以 下 儿 童 使 用 的 儿 童 珠 宝 饰 物 。 这 规 定 将 於 2011 年 1 月 1 日 生 效 於 制 造 商 及 批 发 商 ; 并 於 2011 年 3 月 1 日 生 效 於 零 售 商 。 修 订 有 关 法 例 的 法 案 SF2510 载 於
    https://www.revisor.mn.gov/revisor/pages/search_status/status_results.php?body=House&search=basic&session=0862009&location=Senate&bill=2510&bill_type="bill&rev_number=&submit_bill=GO&keyword_type=all&keyword=&keyword_field_text="1&titleword=" 。

  2. 美 国 康 乃 狄 克 州 的 新 法 例 禁 止 制 造 、 销 售 、 提 供 予 销 售 、 分 发 含 镉 量 超 过 百 万 分 之 75 而 供 十 二 岁 或 以 下 儿 童 使 用 的 儿 童 珠 宝 饰 物 。 这 规 定 将 於 2014 年 7 月 1 日 生 效 。 有 关 公 告 10-113 载 於 http://www.cga.ct.gov/2010/ACT/Pa/pdf/2010PA-00113-R00HB-05314-PA.pdf 。
     

  3. 商 号 宜 向 美 国 进 口 商 查 询 , 务 求 符 合 所 需 规 定 。

 

查 询

  1. 如 对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682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陈 芷 岚 代 行 )

2010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