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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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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411/2, EIC 413/2
EIC 429/2, EIC 432/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35/2010 号

南 方 共 同 市 场 ( 阿 根 廷 、 巴 西 、 巴 拉 圭 和 乌 拉 圭 ) : 容 许 用 於 个 人 卫 生 用 品 、 化 妆 品 和 香 水 中 的 一 系 列 染 色 剂

由 阿 根 廷 、 巴 西 、 巴 拉 圭 和 乌 拉 圭 等 国 家 组 成 的 南 方 共 同 市 场 (MERCOSUR) 公 布 了 一 项 规 例 , 开 列 获 准 在 南 方 共 同 市 场 成 员 国 制 造 或 进 口 供 消 费 用 途 的 用 於 个 人 卫 生 用 品 、 化 妆 品 和 香 水 中 的 一 系 列 染 色 剂 。 该 规 例 将 於 2010 年 6 月 1 日 前 纳 入 南 方 共 同 市 场 成 员 国 的 国 家 法 例 。

  1. 南 方 共 同 市 场 成 员 国 中 负 责 执 行 该 规 例 的 政 府 机 构 如 下 :

- 阿 根 廷 : Administraci ó n Nacional de Medicamentos, Alimentos y Tecnología Médica (ANMAT);
- 巴 西 : Agência Nacional de Vigilância Sanitária (ANVISA);
- 巴 拉 圭 : Dirección Nacional de Vigilancia Sanitaria del Ministerio de Salud Pública y Bienestar Social (MSPyBS); 及
- 乌 拉 圭 : Ministerio de Salud Pública (MSP).
  1. 除 列 出 各 类 产 品 ( 即 所 有 产 品 类 别 、 不 用 於 眼 部 範 围 的 产 品 、 在 正 常 情 况 下 不 会 接 触 粘 液 分 泌 膜 的 产 品 , 以 及 短 暂 接 触 皮 肤 和 头 发 的 产 品 ) 中 容 许 的 一 系 列 染 色 剂 外 , 该 规 例 亦 列 出 若 干 一 般 规 定 , 如 遵 从 相 关 国 际 组 织 就 特 徵 和 纯 度 订 立 的 规 格 , 以 及 染 色 剂 中 容 许 的 金 属 杂 质 限 制 。 该 规 例 可 於 可 於 南 方 共 同 市 场 网 站 下 载 :
    http://200.40.51.218/SAM/GestDoc/PubWeb.nsf/Normativa?ReadForm&lang=ESP&id="AF5BF493425AA5F303257687006864CC&lang=ESP" 。

  2. 商 户 如 欲 澄 清 上 述 规 定 对 其 出 口 往 南 方 共 同 市 场 成 员 国 的 货 物 的 影 响 , 或 就 规 定 详 情 索 取 更 详 尽 资 料 , 请 联 络 有 关 国 家 的 进 口 商 。

查 询

  1.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邓 小 贤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王 莹 代 行 )

2010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