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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案 号 码 : EIC 111/3/13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545/2009 号

美 国 : 源 自 中 国 内 地 的 天 合 光 能 TSM-175D 太 阳 能 组 件 的 关 税 分 类

美 国 海 关 及 边 境 保 护 局 ( 美 国 海 关 ) 在 2009 年 1 月 9 日 的 《 纽 约 裁 决 书 N047472 》 中 作 出 公 布 , 裁 定 天 合 光 能 TSM-175D 太 阳 能 组 件 ( 有 关 商 品 ) 被 分 类 为 美 国 协 调 关 税 表 (Harmonized Tariff Schedule of the United States (HTSUS)) 分 项 编 号 8501.31.8000 。 有 关 商 品 是 由 72 个 电 力 连 接 并 设 置 於 光 电 组 件 内 的 光 电 池 所 组 成 的 装 置 。 组 件 并 入 旁 通 二 极 管 , 容 许 电 流 通 往 「 隐 蔽 电 池 」 , 从 而 减 少 电 压 损 失 。 根 据 关 税 分 类 , 有 关 商 品 日 後 的 进 口 税 率 为 2.5% 。 该 美 国 海 关 裁 决 书 的 副 本 (pdf 格 式 ) 载 於 本 通 告 英 文 版 , 以 供 参 考 。

详 情

  1. 美 国 海 关 因 应 对 关 税 分 类 裁 决 的 要 求 , 作 出 裁 决 。 美 国 海 关 认 为 , 有 关 商 品 不 可 按 照 美 国 协 调 关 税 表 分 项 编 号 8541.40.6020 分 类 , 因 为 「 货 物 名 称 及 编 号 协 调 制 度 」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 注 释 85.41(B)(i) 指 定 , 不 论 如 何 简 单 , 项 目 编 号 8541 并 不 涵 盖 备 有 元 件 的 块 或 组 件 , 即 如 控 制 电 流 方 向 的 二 极 管 。 由 於 有 关 商 品 包 含 二 极 管 , 适 用 於 该 有 关 商 品 的 美 国 协 调 关 税 表 分 项 编 号 应 为 8501.31.8000 。 美 国 协 调 关 税 表 分 项 编 号 8501.31.8000 的 一 般 税 率 为 2.5% 。

查 询

  1.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682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周 恩 珊 代 行 )

2009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