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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111/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326/2008 号

美 国 : 2008 年 食 物 、 保 育 及 能 源 法

美 国 国 会 於 2008 年 5 月 22 日 通 过 《 2008 年 食 物 、 保 育 及 能 源 法 》 (Food, Conservation, and Energy Act of 2008) , 其 中 若 干 条 文 扩 阔 《 莱 西 法 》 (Lacey Act) 中 植 物 的 定 义 , 以 及 对 植 物 和 植 物 产 品 实 施 一 项 进 口 声 明 的 新 规 定 。

详 情

  1. 《 莱 西 法 》 禁 止 买 卖 非 法 取 得 、 管 有 、 运 输 或 销 售 的 野 生 生 物 、 鱼 类 和 植 物 , 罚 则 包 括 民 事 行 政 罚 则 、 充 公 偷 运 货 品 、 刑 事 罚 款 或 监 禁 。 《 莱 西 法 》 原 文 可 於
    http://www.access.gpo.gov/uscode/title16/chapter53_.html 网 站 查 阅 。

扩 阔 《 莱 西 法 》 中 植 物 的 定 义

  1. 就 植 物 而 言 , 《 2008 年 食 物 、 保 育 及 能 源 法 》 扩 阔 《 莱 西 法 》 中 「 植 物 」 的 定 义 , 以 包 括 植 物 界 的 任 何 野 生 成 员 , 包 括 根 部 、 种 子 、 各 部 分 或 以 其 制 成 的 产 品 , 并 涵 盖 来 自 天 然 或 种 植 场 的 树 木 。 定 义 不 包 括 (a) 一 般 栽 培 植 物 和 农 作 物 ( 包 括 根 部 、 种 子 、 各 部 分 或 其 制 品 ) , 树 木 除 外 ; (b) 只 限 用 於 实 验 室 或 实 地 研 究 的 植 物 基 因 材 料 的 科 学 标 本 ( 包 括 根 部 、 种 子 、 种 质 、 各 部 分 及 其 制 品 ) ; 以 及 (c) 任 何 继 续 种 植 或 将 要 种 植 或 再 种 植 的 植 物 。 不 过 , 上 述 (b) 及 (c) 并 不 适 用 於 已 列 入 《 濒 危 野 生 动 植 物 种 国 际 贸 易 公 约 》 附 录 的 植 物 、 已 列 入 《 1973 年 濒 危 品 种 法 》 的 濒 危 植 物 品 种 , 或 已 列 入 为 保 育 本 土 濒 危 植 物 而 订 的 州 际 法 例 的 植 物 。

  2. 此 外 , 《 2008 年 食 物 、 保 育 及 能 源 法 》 亦 扩 大 了 《 莱 西 法 》 下 违 禁 行 为 的 範 畴 , 以 至 包 括 在 违 反 外 国 法 例 的 情 况 下 取 得 、 管 有 、 运 输 或 销 售 植 物 。 具 体 而 言 , 根 据 现 行 法 例 , 如 在 取 得 、 管 有 、 运 输 或 销 售 任 何 植 物 时 (a) 违 反 了 美 国 任 何 州 分 或 外 国 有 关 保 护 植 物 的 法 例 或 规 例 ; (b) 没 有 按 照 美 国 任 何 州 分 或 外 国 法 例 或 规 例 , 缴 交 所 需 的 专 利 权 费 、 税 项 或 立 木 采 伐 费 ; 或 (c) 违 反 美 国 任 何 州 分 或 外 国 法 例 或 规 例 所 实 施 的 植 物 出 口 或 转 口 限 制 , 则 在 州 际 或 对 外 贸 易 中 进 口 、 出 口 、 运 输 、 销 售 、 接 收 、 获 取 或 购 买 该 等 植 物 , 即 属 违 法 。

有 关 植 物 的 进 口 声 明 新 规 定

  1. 此 外 , 在 《 2008 年 食 物 、 保 育 及 能 源 法 》 通 过 180 天 後 开 始 , 所 有 进 口 商 在 进 口 受 《 莱 西 法 》 管 制 的 植 物 ( 包 括 植 物 制 品 ) 时 均 须 提 交 声 明 书 。 声 明 书 须 列 明 (a) 进 口 货 品 包 含 的 所 有 植 物 的 学 名 ( 包 括 植 物 的 属 名 和 种 名 ) ; (b) 进 口 货 品 的 价 值 和 有 关 植 物 的 数 量 ( 包 括 量 度 单 位 ) ; 以 及 (c) 植 物 来 源 地 名 称 。 《 2008 年 食 物 、 保 育 及 能 源 法 》 订 明 , 就 目 前 而 言 ,

- 如 有 关 的 植 物 产 品 可 由 多 个 品 种 的 植 物 所 制 造 , 而 实 际 所 用 的 品 种 不 明 时 , 有 关 植 物 产 品 的 声 明 书 应 列 出 可 能 用 作 制 造 该 植 物 产 品 的 每 个 植 物 品 种 名 称 ;

- 如 有 关 的 植 物 品 种 通 常 来 自 超 过 一 个 国 家 , 而 用 作 制 造 有 关 植 物 产 品 的 植 物 来 源 地 不 明 时 , 声 明 书 亦 应 逐 一 列 明 每 个 可 能 是 植 物 来 源 地 的 国 家 名 称 ; 及

- 如 植 物 纸 品 或 植 物 纸 板 产 品 含 有 循 环 再 造 植 物 产 品 , 不 论 循 环 再 造 植 物 产 品 的 品 种 或 原 产 地 为 何 , 有 关 声 明 应 列 出 循 环 再 造 成 分 的 平 均 比 率 , 以 及 规 定 的 非 循 环 再 造 植 物 成 分 资 料 。

有 关 的 声 明 规 定 并 不 适 用 於 纯 粹 用 作 包 装 物 料 以 承 托 、 保 护 或 装 载 其 他 物 件 的 有 关 植 物 , 除 非 该 等 包 装 物 料 本 身 为 进 口 产 品 。 美 国 农 业 部 将 与 其 他 部 门 协 作 , 制 订 进 口 声 明 规 定 的 详 细 条 例 。

  1. 《 2008 年 食 物 、 保 育 及 能 源 法 》 中 修 订 《 莱 西 法 》 的 具 体 条 文 见 该 法 第 8204 条 :
    http://frwebgate.access.gpo.gov/cgi-bin/getdoc.cgi?dbname =110_cong_bills&docid="f:h2419enr.txt.pdf 。

查 询

  1.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682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周 恩 珊 代 行 )

2008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