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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案 号 码 : EIC 111/3/10/1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215/2007 号

美 国 : 涉 及 中 国 内 地 的 反 倾 销 程 序 中 所 使 用 的 计 算 方 法 - 市 场 主 导 企 业

美 国 商 务 部 ( 商 务 部 ) 在 2007 年 5 月 25 日 於 联 邦 登 记 册 刊 登 公 告 , 就 在 涉 及 中 国 内 地 的 反 倾 销 程 序 中 , 应 否 考 虑 及 如 何 给 予 个 别 回 覆 问 卷 者 市 场 经 济 待 遇 徵 询 公 众 意 见 。 意 见 必 须 於 30 天 内 , 即 2007 年 6 月 25 日 或 之 前 送 达 商 务 部 。 现 随 本 通 告 英 文 版 付 上 联 邦 登 记 册 公 告 (pdf 格 式 ) , 以 供 参 考 。

详 情

  1. 在 涉 及 非 市 场 经 济 体 系 ( 例 如 中 国 内 地 ) 的 反 倾 销 程 序 中 , 在 决 定 个 别 公 司 的 产 品 是 否 以 倾 销 价 格 在 美 国 出 售 时 , 商 务 部 一 般 会 根 据 替 代 国 的 价 格 和 成 本 , 而 非 根 据 中 国 内 地 的 实 际 价 格 和 成 本 , 计 算 非 市 场 经 济 体 系 生 产 商 的 生 产 成 本 , 从 而 得 出 被 指 为 倾 销 产 品 的 正 常 价 值 。 使 用 这 做 法 的 原 因 , 是 商 务 部 假 设 非 市 场 经 济 体 系 在 各 方 面 均 受 到 政 府 控 制 , 故 如 果 沿 用 根 据 实 际 价 格 和 成 本 的 计 算 方 法 , 便 无 法 有 效 地 比 较 价 格 和 计 算 生 产 成 本 。
     
  2. 有 见 中 国 内 地 经 济 现 正 以 有 限 度 的 市 场 机 制 运 作 , 商 务 部 正 研 究 , 在 反 倾 销 个 案 中 因 应 目 前 中 国 内 地 经 济 的 特 徵 和 特 点 , 把 个 别 公 司 视 为 由 市 场 主 导 而 不 受 政 府 控 制 这 个 做 法 , 是 否 适 合 和 可 行 。 此 举 可 能 容 许 在 针 对 中 国 产 品 的 反 倾 销 程 序 中 , 使 用 实 际 价 格 和 成 本 计 算 正 常 价 值 。 为 此 , 商 务 部 正 就 多 项 事 宜 徵 询 公 众 意 见 , 包 括 在 涉 及 中 国 内 地 的 反 倾 销 程 序 中 , 应 否 考 虑 给 予 个 别 应 诉 单 位 市 场 经 济 待 遇 , 在 什 麽 情 况 下 才 给 予 个 别 应 诉 单 位 市 场 经 济 待 遇 , 以 及 市 场 经 济 待 遇 会 如 何 影 响 有 关 应 诉 单 位 的 倾 销 差 价 计 算 方 法 。

查 询

  1.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682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麦 肇 康 代 行 )

2007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