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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资 料 通 告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EIC 111/2/16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13/2005 号

美 国 : "Customs-Trade Partnership Against Terrorism" (C-TPAT) - 进 口 商 须 遵 守 的 新 最 低 保 安 标 准

美 国 海 关 及 边 境 保 护 局 最 近 颁 布 一 套 C-TPAT 进 口 商 须 遵 守 的 新 最 低 保 安 标 准 。

详 情

  1. C-TPAT 於 2001 年 11 月 推 出 , 是 美 国 政 府 与 商 界 合 作 的 计 划 , 旨 在 建 立 伙 伴 关 系 以 加 强 供 应 链 及 边 境 的 整 体 保 安 。 计 划 属 自 愿 参 与 及 奖 励 性 质 。 有 关 的 背 景 资 料 , 请 参 阅 2002 年 3 月 28 日 发 出 172/02 号 、 2003 年 1 月 21 日 发 出 的 第 27/2003 号 、 2003 年 8 月 27 日 发 出 的 第 220/2003 号 和 2004 年 4 月 30 日 发 出 的 第 117/2004 号 。
     
  2. 新 的 最 低 保 安 标 准 於 2005 年 3 月 25 日 ( 美 国 时 间 ) 起 生 效 。 其 中 包 括 规 定 进 口 商 须 订 立 书 面 和 可 核 实 的 程 序 以 挑 选 商 业 伙 伴 , 包 括 制 造 商 、 产 品 供 应 商 和 卖 家 。 进 口 商 亦 须 具 备 文 件 , 证 明 整 个 供 应 链 内 的 商 业 伙 伴 均 达 到 C-TPAT 的 保 安 标 准 , 或 外 国 海 关 当 局 实 施 的 同 等 供 应 链 保 安 计 划 的 标 准 。
     
  3. 有 意 加 入 C-TPAT 的 新 进 口 商 , 须 达 到 有 关 保 安 标 准 或 以 上 的 水 平 , 才 会 获 得 认 可 和 有 资 格 受 惠 於 该 计 划 。 至 於 现 时 已 参 加 C-TPAT 的 进 口 商 , 计 划 会 分 三 个 阶 段 实 施 。 详 情 请 参 阅 附 件 。 该 保 安 准 则 的 更 详 细 资 料 载 於 http://cbp.customs.gov/xp/cgov/import/commercial_enforcement/ctpat/criteria_importers/

查 询

  1.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3 向 下 开 署 名 人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卢 雯 慧 代 行 )

2005 年 4 月 1 日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