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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亚洲国际都会

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号 : FRCP 1327/1/4

执 事 先 生 :

产 地 来 源 证 通 告 第 4/2018 号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1114/2018 号

特 惠 税 证 通 告 第 2/2018 号

致 出 口 商 ( 纺 织 事 务 ) 通 告 :

第 一 组 ( 美 国 ) 第 2/2018 号

第 二 组 ( 欧 洲 联 盟 ) 第 2/2018 号

第 三 组 ( 除 美 国 及 欧 洲 联 盟 以 外 的 国 家 ) 第 2/2018 号

纺 织 商 登 记 通 告 第 2/2018 号

《 内 地 与 香 港 关 于 建 立 更 紧 密 经 贸 关 系 的 安 排 》 ( 《 安 排 》 )
《 货 物 贸 易 协 议 》 ( 《 协 议 》 )
出 口 原 产 于 香 港 的 货 物 往 内 地

引 言

本 通 告 旨 在 简 介 在 《 内 地 与 香 港 关 于 建 立 更 紧 密 经 贸 关 系 的 安 排 》 ( 《 安 排 》 ) 的 《 货 物 贸 易 协 议 》 ( 《 协 议 》 ) 下 , 出 口 原 产 于 香 港 的 货 物 往 内 地 的 原 产 地 规 则 、 文 件 规 定 、 保 存 纪 录 要 求 及 其 他 相 关 事 宜 。

《 协 议 》

2.内 地 与 香 港 在 2003 年 签 订 《 安 排 》 , 其 后 双 方 多 次 增 加 和 充 实 《 安 排 》 的 内 容 , 签 署 了 十 份 补 充 协 议 和 多 份 子 协 议 。 而 内 地 与 香 港 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 签 署 了 《 协 议 》 , 梳 理 和 更 新 《 安 排 》 下 关 于 开 放 和 便 利 货 物 贸 易 的 承 诺 。 《 协 议 》 将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 实 施 。 有 关 《 协 议 》 的 全 文 及 其 他 细 节 , 请 浏 览 工 业 贸 易 署 ( 「 本 署 」 ) 的 网 页 <https://www.tid.gov.hk/sc_chi/cepa/index.html> 。

优 惠 关 税 待 遇

3.《 协 议 》 确 立 所 有 香 港 原 产 货 物 , 可 以 享 零 关 税 优 惠 进 口 内 地 1 。 《 协 议 》 透 过 优 化 原 产 地 规 则 的 安 排 , 让 内 地 对 原 产 香 港 的 进 口 货 物 全 面 即 时 落 实 零 关 税 。

《 协 议 》 下 的 原 产 地 规 则

原 产 货 物

4.适 用 于 《 协 议 》 零 关 税 待 遇 的 原 产 地 标 准 载 于 《 协 议 》 第 四 章 ( 原 产 地 规 则 及 实 施 程 序 ) 及 其 附 件 。 该 章 规 定 ,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及 其 他 适 用 规 定 ( 包 括 以 下 第 5 至 27 段 的 规 定 ) 的 货 物 , 应 当 被 视 为 原 产 货 物 :

  1. 根 据 以 下 第 5 段 规 定 , 在 一 方 完 全 获 得 或 者 生 产 的 ;
  2. 在 一 方 仅 由 原 产 材 料 生 产 的 ;
  3. 在 一 方 使 用 了 非 原 产 材 料 进 行 生 产 的 , 而
    1. 货 物 属 于 《 协 议 》 附 件 ( 「 产 品 特 定 原 产 地 规 则 」 , 详 情 载 于 本 署 网 页 <https://www.tid.gov.hk/sc_chi/cepa/tradegoods/rules_origin.html> ) 范 围 , 并 符 合 相 应 的 税 则 归 类 改 变 、 区 域 价 值 成 分 、 制 造 加 工 工 序 或 其 他 规 定 的 ;
    2. 货 物 不 属 于 《 协 议 》 附 件 ( 产 品 特 定 原 产 地 规 则 ) 范 围 , 但 能 满 足 按 照 累 加 法 计 算 的 区 域 价 值 成 分 大 于 或 等 于 30% 的 标 准 , 或 者 按 照 扣 减 法 计 算 的 区 域 价 值 成 分 大 于 或 等 于 40% 的 标 准 ( 「 一 般 规 则 」 ) 的 。

完 全 获 得 或 生 产 的 货 物

5.在 《 协 议 》 下 , 下 列 货 物 应 当 视 为 完 全 在 一 方 获 得 或 生 产 :

  1. 在 一 方 出 生 并 饲 养 的 活 动 物 ;
  2. 从 一 方 的 活 动 物 获 得 的 货 物 , 包 括 奶 、 蛋 、 天 然 蜂 蜜 、 毛 发 、 羊 毛 、 精 液 或 者 粪 便 ;
  3. 在 一 方 种 植 , 并 收 获 、 采 摘 或 者 采 集 的 植 物 或 植 物 产 品 ;
  4. 在 一 方 狩 猎 、 诱 捕 、 捕 捞 、 水 产 养 殖 、 采 集 或 者 捕 获 获 得 的 货 物 ;
  5. 从 一 方 相 关 的 陆 地 、 水 域 及 其 海 床 或 者 底 土 提 取 或 者 得 到 的 , 未 包 括 在 上 述 第 ( i ) 项 至 第 ( iv ) 项 的 矿 物 质 或 者 其 他 天 然 生 成 物 质 ;
  6. 在 一 方 以 外 该 方 拥 有 开 发 权 的 水 域 、 海 床 或 者 底 土 提 取 或 者 得 到 的 货 物 , 只 要 该 方 根 据 其 所 缔 结 或 参 加 的 国 际 条 约 的 规 定 , 有 权 开 发 上 述 水 域 、 海 床 或 者 底 土 ;
  7. 在 一 方 登 记 注 册 或 者 持 一 方 牌 照 并 悬 挂 其 国 旗 ( 就 内 地 船 只 而 言 ) 或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区 旗 ( 就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船 只 而 言 ) 的 船 只 在 该 方 水 域 以 外 海 域 捕 捞 获 得 的 鱼 类 或 者 其 他 海 产 品 ;
  8. 在 一 方 登 记 注 册 或 者 持 一 方 牌 照 并 悬 挂 其 国 旗 ( 就 内 地 船 只 而 言 ) 或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区 旗 ( 就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船 只 而 言 ) 的 加 工 船 上 , 完 全 用 上 述 第 ( vii ) 项 所 述 货 物 加 工 、 制 造 的 货 物 ;
  9. 在 一 方 加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 仅 用 于 回 收 原 材 料 的 废 碎 料 ;
  10. 在 一 方 消 费 并 收 集 的 仅 用 于 回 收 原 材 料 的 废 旧 物 品 ;
  11. 在 一 方 完 全 由 上 述 第 ( i ) 项 至 第 ( x ) 项 所 述 货 物 生 产 的 货 物 。

区 域 价 值 成 分

6.区 域 价 值 成 分 标 准 的 计 算 应 当 符 合 公 认 的 会 计 原 则 2 , 并 根 据 下 列 公 式 计 算 :

  1. 累 加 法
    区 域 价 值
    成 分     =
    原 产 材 料 3 价 值 + 劳 工 价 值 +
    产 品 开 发 支 出 价 值
    × 100%
    离 岸 价 格 4
    原 产 材 料 价 值 包 括 原 产 的 原 料 和 组 合 零 件 价 值 。

  2. 扣 减 法
    区 域 价 值
    成 分     =
    离 岸 价 格 - 非 原 产 材 料 5 的 价 值 × 100%
    离 岸 价 格 4

7.就 累 加 法 而 言 , 产 品 开 发 是 指 在 一 方 为 生 产 或 加 工 有 关 出 口 制 成 品 而 实 施 的 产 品 开 发 。 产 品 开 发 支 出 的 费 用 必 须 与 该 出 口 制 成 品 有 关 , 包 括 生 产 加 工 者 自 行 开 发 、 委 托 该 方 的 自 然 人 或 法 人 开 发 以 及 购 买 该 方 的 自 然 人 或 法 人 拥 有 的 设 计 、 专 利 权 、 专 有 技 术 、 商 标 权 或 着 作 权 而 支 付 的 费 用 。 支 出 金 额 必 须 能 够 按 照 公 认 的 会 计 原 则 确 定 。

8.就 扣 减 法 而 言 , 非 原 产 材 料 的 价 值 应 当 根 据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加 以 确 定 :

  1. 对 于 进 口 的 非 原 产 材 料 , 非 原 产 材 料 的 价 值 应 为 材 料 进 口 时 的 到 岸 价 格 6
  2. 对 于 在 一 方 获 得 的 非 原 产 材 料 , 非 原 产 材 料 的 价 值 应 为 在 该 方 最 早 所 能 确 定 的 实 付 或 应 付 价 格 。 该 非 原 产 材 料 的 价 格 不 应 包 括 将 其 从 供 应 商 仓 库 运 抵 生 产 商 所 在 地 的 运 费 、 保 险 费 、 包 装 费 及 任 何 其 他 费 用 。

微 小 含 量

9.根 据 《 协 议 》 , 对 于 不 符 合 产 品 特 定 原 产 地 规 则 规 定 的 税 则 归 类 改 变 要 求 的 货 物 , 只 要 其 使 用 的 未 发 生 税 则 归 类 改 变 的 非 原 产 材 料 的 价 值 不 超 过 该 货 物 离 岸 价 格 的 10% , 该 货 物 仍 应 被 视 为 原 产 货 物 。 该 非 原 产 材 料 的 价 值 应 根 据 上 文 第 8 段 确 定 。

累 积 规 则

10.在 《 协 议 》 下 , 一 方 的 原 产 货 物 或 原 产 材 料 在 另 一 方 构 成 另 一 货 物 的 组 成 部 分 时 , 该 货 物 或 材 料 应 当 视 为 原 产 于 后 一 方 。 换 言 之 , 源 自 内 地 的 原 产 货 物 或 材 料 , 如 并 入 出 口 往 内 地 的 香 港 制 造 货 物 内 , 该 货 物 或 材 料 应 当 作 原 产 于 香 港 。

11.然 而 , 对 于 适 用 区 域 价 值 成 分 标 准 的 香 港 货 物 , 在 不 计 入 内 地 原 产 货 物 或 材 料 价 值 时 , 本 地 的 区 域 价 值 成 分 应 当 按 照 其 计 算 方 法 大 于 或 者 等 于 15% ( 累 加 法 ) 或 20% ( 扣 减 法 ) 。

微 小 加 工 或 处 理

12.根 据 《 协 议 》 , 如 果 产 品 仅 经 过 了 一 项 或 多 项 下 列 的 操 作 , 均 视 为 微 小 加 工 , 而 产 品 不 应 赋 予 原 产 资 格 :

  1. 为 确 保 货 物 在 运 输 或 储 藏 期 间 处 于 良 好 状 态 而 进 行 的 保 存 处 理 ;
  2. 把 物 品 零 部 件 简 单 装 配 成 完 整 品 或 将 产 品 简 单 拆 卸 成 零 部 件 ;
  3. 以 销 售 或 展 示 为 目 的 的 包 装 、 拆 包 或 重 新 封 包 等 处 理 ;
  4. 动 物 屠 宰 ;
  5. 洗 涤 、 清 洁 、 除 尘 、 除 去 氧 化 物 、 除 油 、 去 漆 或 者 去 除 其 他 涂 层 ;
  6. 纺 织 品 的 熨 烫 、 压 平 ;
  7. 简 单 的 上 漆 、 磨 光 ;
  8. 谷 物 及 大 米 的 去 壳 、 部 分 或 完 全 的 漂 白 、 抛 光 、 上 光 ;
  9. 食 糖 上 色 或 形 成 糖 块 的 操 作 ;
  10. 水 果 、 坚 果 及 蔬 菜 的 去 皮 、 去 核 、 去 壳 ;
  11. 削 尖 、 简 单 研 磨 、 简 单 切 割 ;
  12. 过 滤 、 筛 选 、 挑 选 、 分 类 、 分 级 、 匹 配 ( 包 括 成 套 物 品 的 组 合 ) 、 切 割 、 纵 切 、 弯 曲 、 卷 绕 、 展 开 ;
  13. 简 单 的 装 瓶 、 装 罐 、 装 袋 、 装 箱 、 装 盒 、 固 定 于 纸 板 或 木 板 及 其 他 类 似 的 包 装 工 序 ;
  14. 在 产 品 或 其 包 装 上 粘 贴 或 印 刷 标 志 、 标 签 、 标 识 及 其 他 类 似 的 区 别 标 记 ;
  15. 同 类 或 不 同 类 货 物 的 简 单 混 合 ;
  16. 仅 用 水 或 其 他 物 质 稀 释 , 未 实 质 改 变 货 物 的 性 质 ;
  17. 仅 为 方 便 港 口 装 卸 所 进 行 的 工 序 ;
  18. 第 ( i ) 至 ( xvii ) 项 中 的 两 项 或 多 项 工 序 的 组 合 。

13.在 确 定 某 项 货 物 的 生 产 或 者 加 工 是 否 属 上 述 的 微 小 加 工 或 处 理 时 , 对 该 货 物 在 一 方 进 行 的 所 有 操 作 都 应 被 考 虑 在 内 。

可 互 换 材 料

14.如 果 在 货 物 的 生 产 过 程 中 使 用 了 可 互 换 材 料 7 , 则 应 当 通 过 下 列 方 法 确 定 所 使 用 的 材 料 是 否 具 有 原 产 资 格 :

  1. 材 料 的 物 理 分 隔 ;
  2. 出 口 方 公 认 的 会 计 原 则 承 认 的 库 存 管 理 方 法 。 该 库 存 管 理 方 法 应 当 自 启 用 之 日 起 至 少 连 续 使 用 12 个 月 。

中 性 成 分

15.在 《 协 议 》 下 , 在 确 定 货 物 是 否 为 原 产 货 物 时 , 下 列 中 性 成 分 8 的 原 产 地 不 予 考 虑 :

  1. 燃 料 、 能 源 、 催 化 剂 以 及 溶 剂 ;
  2. 用 于 测 试 或 检 验 货 物 的 设 备 、 装 置 以 及 用 品 ;
  3. 手 套 、 眼 镜 、 鞋 靴 、 衣 服 、 安 全 设 备 以 及 用 品 ;
  4. 工 具 、 模 具 以 及 型 模 ;
  5. 用 于 维 护 设 备 和 建 筑 的 备 件 以 及 材 料 ;
  6. 在 生 产 中 使 用 或 用 于 运 行 设 备 和 维 护 厂 房 建 筑 的 润 滑 剂 、 油 ( 滑 ) 脂 、 合 成 材 料 以 及 其 他 材 料 ;
  7. 在 货 物 生 产 过 程 中 使 用 , 虽 未 构 成 该 货 物 组 成 成 分 , 但 能 合 理 表 明 为 该 货 物 生 产 过 程 一 部 分 的 任 何 其 他 货 物 。

包 装 及 容 器

16.商 号 在 确 定 货 物 的 原 产 地 时 , 用 于 货 物 运 输 的 容 器 及 包 装 材 料 不 予 考 虑 。

17.对 于 应 当 适 用 产 品 特 定 原 产 地 规 则 所 列 税 则 归 类 改 变 标 准 的 货 物 , 如 果 零 售 用 包 装 材 料 及 容 器 与 该 货 物 一 并 归 类 , 则 在 确 定 该 货 物 的 原 产 地 时 , 零 售 用 包 装 材 料 及 容 器 不 予 考 虑 。 但 是 , 对 于 必 须 满 足 区 域 价 值 成 分 要 求 的 货 物 , 在 计 算 该 货 物 的 区 域 价 值 成 分 时 , 零 售 用 包 装 材 料 及 容 器 的 价 值 应 按 其 所 属 类 别 计 入 原 产 材 料 或 非 原 产 材 料 。

附 件 、 备 件 及 工 具

18.根 据 《 协 议 》 , 与 货 物 一 同 报 验 、 一 并 归 类 的 附 件 、 备 件 或 工 具 , 同 时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的 , 应 被 视 为 货 物 的 一 部 分 :

  1. 与 货 物 一 并 开 具 发 票 的 ;
  2. 其 数 量 及 价 值 是 根 据 商 业 习 惯 为 该 货 物 正 常 配 备 的 。

19.对 于 适 用 产 品 特 定 原 产 地 规 则 所 列 税 则 归 类 改 变 标 准 的 货 物 , 在 确 定 该 货 物 的 原 产 地 时 , 上 文 第 18 段 所 述 的 附 件 、 备 件 或 工 具 应 不 予 考 虑 。

20.对 于 适 用 区 域 价 值 成 分 标 准 的 货 物 , 在 计 算 该 货 物 的 区 域 价 值 成 分 时 , 上 文 第 18 段 所 述 的 附 件 、 备 件 或 工 具 的 价 值 应 按 其 所 属 类 别 计 入 原 产 材 料 或 非 原 产 材 料 。

成 套 货 品

21.在 《 协 议 》 下 , 对 于 《 协 调 制 度 》 归 类 总 规 则 三 所 定 义 的 成 套 货 品 , 如 果 各 组 成 货 品 均 原 产 于 一 方 , 则 该 成 套 货 品 应 当 视 为 原 产 于 该 方 。

22.如 果 部 分 组 成 货 品 非 原 产 于 一 方 , 只 要 按 照 上 文 第 6 至 8 段 所 确 定 的 非 原 产 货 品 的 价 格 不 超 过 该 成 套 货 品 离 岸 价 格 的 15% , 该 成 套 货 品 仍 应 视 为 原 产 于 该 方 。 换 言 之 , 只 要 组 成 货 品 的 非 香 港 原 产 货 品 的 价 格 不 超 过 该 成 套 货 品 离 岸 价 格 的 15% , 则 该 成 套 货 品 应 当 视 为 原 产 于 香 港 。

直 接 运 输

23.《 协 议 》 的 零 关 税 待 遇 只 应 适 用 于 在 双 方 之 间 直 接 运 输 的 货 物 。

《 安 排 》 下 的 原 产 地 证 书

24.如 货 物 符 合 《 协 议 》 规 定 为 原 产 货 物 , 商 号 可 在 货 物 装 运 前 申 请 《 安 排 》 下 的 原 产 地 证 书 ( 「 原 产 地 证 书 」 ) , 以 便 货 物 在 《 安 排 》 下 申 请 零 关 税 进 口 内 地 。 然 而 , 制 造 商 必 须 首 先 在 本 署 办 理 工 厂 登 记 , 方 可 以 提 出 原 产 地 证 书 的 申 请 。 稍 后 本 署 将 另 行 发 出 通 告 , 告 知 业 界 有 关 申 请 原 产 地 证 书 的 详 细 程 序 及 其 他 相 关 事 宜 。

出 口 货 物 往 内 地

25.就 申 请 享 受 《 安 排 》 零 关 税 的 货 物 , 内 地 海 关 可 要 求 符 合 《 协 议 》 原 产 资 格 的 香 港 货 物 进 口 时 申 报 原 产 地 信 息 。 进 口 商 应 按 规 定 主 动 申 明 货 物 享 受 零 关 税 , 并 申 报 相 关 原 产 地 信 息 , 和 提 交 与 进 口 货 物 相 关 的 证 明 文 件 。 如 在 报 关 时 因 故 不 能 联 网 核 对 原 产 地 信 息 , 内 地 海 关 可 应 进 口 商 要 求 按 规 定 办 理 担 保 放 行 。

26.如 进 口 商 在 货 物 进 口 时 未 向 内 地 海 关 申 明 所 进 口 货 物 享 受 《 安 排 》 零 关 税 的 , 即 使 其 在 事 后 向 内 地 海 关 申 请 享 受 零 关 税 并 申 报 原 产 地 信 息 , 已 缴 的 税 款 或 保 证 金 将 不 予 退 还 。

原 产 地 文 件 的 保 存

27.商 号 请 注 意 , 在 《 协 议 》 下 , 生 产 商 、 出 口 商 和 进 口 商 须 以 纸 质 或 电 子 形 式 保 存 证 明 货 物 原 产 资 格 的 文 件 至 少 三 年 , 或 者 依 据 双 方 各 自 法 律 规 定 保 存 相 关 文 件 。 如 商 号 收 到 海 关 要 求 提 供 补 充 文 件 和 信 息 , 应 当 及 时 回 应 , 并 在 90 天 内 回 复 。 如 商 号 未 能 在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回 复 , 或 回 复 结 果 未 能 确 定 有 关 文 件 真 实 性 或 货 物 真 实 原 产 地 的 信 息 , 内 地 海 关 可 拒 绝 给 予 货 物 零 关 税 待 遇 。

拒 绝 给 予 零 关 税 待 遇

28.如 货 物 或 原 产 地 证 书 不 符 合 《 协 议 》 第 四 章 的 规 定 ; 进 口 商 、 出 口 商 或 生 产 商 未 能 遵 守 《 协 议 》 第 四 章 的 规 定 ; 或 在 上 文 第 27 段 所 描 述 的 情 况 下 , 内 地 均 可 拒 绝 给 予 零 关 税 待 遇 。

查 询

29.如 需 有 关 本 通 告 的 进 一 步 资 料 , 可 透 过 下 列 途 径 与 我 们 联 络 :

地 址 : 香 港 九 龙 城 协 调 道 3 号
工 业 贸 易 大 楼 14 楼
工 厂 登 记 及 产 地 来 源 证 科
电 话 : 3403 6432
传 真 : 2787 6048
电 邮 : cepaco@tid.gov.hk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张 嘉 敏 代 行 )

2018 年 12 月 14 日

1 不 包 括 内 地 有 关 法 规 、 规 章 禁 止 进 口 的 和 履 行 国 际 公 约 而 禁 止 进 口 的 货 物 , 以 及 内 地 在 有 关 国 际 协 议 中 作 出 特 殊 承 诺 的 产 品 。
2 公 认 的 会 计 原 则 是 指 一 方 有 关 记 录 收 入 、 支 出 、 成 本 、 资 产 及 负 债 、 信 息 披 露 以 及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方 面 所 认 可 的 会 计 准 则 。 上 述 准 则 既 包 括 普 遍 适 用 的 概 括 性 指 导 原 则 , 也 包 括 详 细 的 标 准 、 惯 例 及 程 序 。
3 原 产 材 料 是 指 根 据 《 协 议 》 第 四 章 规 定 具 备 原 产 资 格 的 材 料 。
4 离 岸 价 格 是 指 包 括 货 物 运 抵 最 终 外 运 口 岸 或 地 点 的 运 输 费 用 在 内 的 船 上 交 货 价 格 。
5 非 原 产 材 料 是 指 不 符 合 《 协 议 》 第 四 章 规 定 原 产 资 格 的 材 料 , 以 及 原 产 地 不 明 的 材 料 。
6 到 岸 价 格 是 指 包 括 运 抵 进 口 方 进 境 口 岸 或 地 点 的 保 险 费 和 运 费 在 内 的 进 口 货 物 价 格 。
7 可 互 换 材 料 是 指 在 商 业 上 可 互 换 的 材 料 , 其 性 质 实 质 相 同 , 仅 靠 视 觉 观 察 无 法 加 以 区 分 。
8 中 性 成 分 是 指 在 另 一 货 物 的 生 产 、 测 试 或 检 验 过 程 中 使 用 , 本 身 不 构 成 该 货 物 组 成 成 分 的 货 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