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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邮 :enquiry@tid.gov.hk

档 案 编 号 : S/F(A) to EIC 111/2

执 事 先 生 :

商 业 资 料 通 告 第 409/2005 号

致 出 口 商 ( 纺 织 事 务 通 告 ) :

第 一 组 ( 美 国 ) 第 13/2005 号

美 国 : 取 消 纺 织 品 报 关 单 (Textile Declaration) 规 定

美 国 海 关 及 边 境 保 护 局 ( 下 称 " 美 国 海 关 " ) 於 2005 年 10 月 5 日 的 联 邦 登 记 册 发 出 公 告 , 公 布 标 题 为 " 纺 织 及 服 装 产 品 原 产 地 " 的 暂 定 规 则 ( 见 英 文 版 附 件 (pdf 格 式 ) ) , 以 更 新 、 重 组 和 综 合 关 于 纺 织 及 成 衣 产 品 原 产 地 的 规 例 , 使 其 能 反 映 由 2005 年 1 月 1 日 起 取 消 的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成 员 之 间 的 纺 织 及 成 衣 产 品 配 额 。 在 该 规 则 订 明 的 各 项 更 改 和 修 订 中 , 对 业 内 人 士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项 目 包 括 (i) 取 消 纺 织 品 报 关 单 (Textile Declaration) 规 定 ; 以 及 (ii) 实 施 制 造 商 识 别 代 码 (MID) 规 定 。

  1. 由 2005 年 10 月 5 日 起 , 由 所 有 国 家 及 地 方 进 口 纺 织 及 成 衣 产 品 , 均 无 须 向 美 国 海 关 提 交 纺 织 品 报 关 单 (Textile Declaration) 。 不 过 , 纺 织 及 成 衣 产 品 的 进 口 商 必 须 在 所 有 相 关 报 关 文 件 上 , 即 美 国 海 关 表 格 3461 ( 入 境 / 即 时 付 货 ) 和 美 国 海 关 表 格 7501 ( 入 境 摘 要 ) , 以 及 所 有 以 电 子 方 式 传 送 的 相 关 资 料 中 , 使 用 制 造 商 识 别 代 码 (MID) 以 表 明 制 造 商 的 身 分 。 制 造 商 识 别 代 码 (MID) 是 以 进 行 赋 予 产 品 产 地 来 源 资 格 工 序 的 工 厂 的 名 称 和 地 址 组 合 而 成 。 有 关 如 何 构 组 和 使 用 制 造 商 识 别 代 码 (MID) 的 资 料 , 请 参 阅 上 述 联 邦 登 记 册 公 告 内 "第 102 部 附 录 ─ 纺 织 品 及 服 装 制 造 商 身 分" 部 分 。 进 口 货 物 的 报 关 文 件 上 如 没 有 制 造 商 识 别 代 码 (MID) , 美 国 当 局 可 拒 绝 有 关 货 物 入 境 或 采 取 其 他 适 当 行 动 。
     
  2. 上 述 联 邦 登 记 册 公 告 订 明 , 有 关 暂 定 规 则 的 意 见 , 须 在 2005 年 12 月 5 日 或 之 前 送 交 美 国 海 关 。

查 询

  1. 如 对 本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05 向 邓 小 贤 女 士 查 询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卢 雯 慧 代 行 )

2005 年 10 月 7 日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