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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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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十 四 小 时 查 询 热 线 :23 922 922

电 邮 : enquiry@tid.gov.hk

档 案 号 码 : TRA CR 1006/6

执 事 先 生 :

工 业 贸 易 署 通 告

《 〈 联 合 国 制 裁 ( 厄 立 特 里 亚 ) 规 例 〉 ( 废 除 ) 规 例 》

本 署 谨 此 宣 布 , 政 府 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 在 宪 报 刊 登 《 〈 联 合 国 制 裁 ( 厄 立 特 里 亚 ) 规 例 〉 ( 废 除 ) 规 例 》 ( 《 厄 立 特 里 亚 废 除 规 例 》 ) ( 2019 年 第 57 号 法 律 公 告 )。

2.《 厄 立 特 里 亚 废 除 规 例 》 根 据 《 联 合 国 制 裁 条 例 》 ( 第 537 章 ) 第 3 条 订 立 , 废 除 《 联 合 国 制 裁 ( 厄 立 特 里 亚 ) 规 例 》 , 以 实 施 联 合 国 安 全 理 事 会 有 关 解 除 早 前 对 厄 立 特 里 亚 制 裁 的 决 定 。

3.与 《 厄 立 特 里 亚 废 除 规 例 》 有 关 的 安 理 会 文 件 ( 中 英 文 版 本 ) 已 备 存 于 工 业 贸 易 大 楼 一 楼 询 问 处 , 以 供 公 众 查 阅 。 有 关 文 件 亦 已 详 载 于 联 合 国 网 页 http://www.un.org

重 要 事 项

4.本 通 告 并 非 香 港 法 例 的 陈 述 , 亦 不 具 法 律 效 力 。 任 何 人 如 希 望 知 悉 《 厄 立 特 里 亚 废 除 规 例 》 的 详 细 内 容 , 应 参 阅 政 府 宪 报 。

查 询

5.如 对 此 通 告 所 述 事 项 有 任 何 疑 问 , 请 致 电 2398 5490 与 下 开 署 名 人 联 络 。

工 业 贸 易 署 署 长

( 郑 淑 萍 代 行 )

2019 年 3 月 29 日

工 业 贸 易 署 在 互 联 网 设 立 的 网 页 , 载 有 多 种 贸 易 资 料 通 告 , 欢 迎 各 界 人 士 浏 览 。 网 址 : http://www.tid.gov.hk

备 注 : 上 述 资 料 已 经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