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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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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 港 与 欧 洲 联 盟 ( 欧 盟 ) 的 贸 易 关 系

香 港 与 欧 盟 * 是 重 要 的 贸 易 伙 伴

  • 二 ○ 二 三 年 , 香 港 与 欧 盟 的 双 边 商 品 贸 易 总 额 达 603 亿 欧 元 ( 5,100 亿 港 元 ) , 较 二 ○ 二 二 年 下 跌 2.6% 。
  • 二 ○ 二 三 年 , 欧 盟 成 员 国 当 中 , 香 港 首 三 大 商 品 贸 易 伙 伴 为 德 国 、 荷 兰 与 法 国 , 分 别 占 香 港 与 欧 盟 商 品 贸 易 总 额 的 22% 、 19% 和 16% 。 有 关 香 港 与 欧 盟 商 品 贸 易 的 详 情 , 见 附 表
  • 二 ○ 二 三 年 , 从 欧 盟 进 口 香 港 的 货 品 占 香 港 进 口 货 品 总 值 的 5.1% ( 279 亿 欧 元 或 2,370 亿 港 元 ) , 香 港 从 欧 盟 进 口 的 主 要 货 品 包 括 : 旅 行 用 品 和 手 袋 、 半 导 体 及 电 子 管 以 及 珍 珠 和 宝 石 。
  • 二 ○ 二 三 年 , 香 港 输 往 欧 盟 的 港 产 货 品 占 港 产 货 品 出 口 总 值 的 3.0% ( 2 亿 欧 元 或 20 亿 港 元 ) , 香 港 输 往 欧 盟 的 港 产 货 品 主 要 为 首 饰 、 银 和 白 金 以 及 贵 金 属 矿 砂 及 精 矿 。

香 港 是 欧 盟 与 中 国 贸 易 的 重 要 转 口 港

  • 香 港 是 欧 盟 与 中 国 内 地 贸 易 的 重 要 转 口 港 。 二 ○ 二 三 年 , 内 地 经 香 港 出 口 到 欧 盟 的 货 品 约 占 其 出 口 至 欧 盟 货 品 总 额 的 5% , 达 252 亿 欧 元 或 2,140 亿 港 元 , 而 内 地 经 香 港 进 口 的 欧 盟 货 品 约 占 其 从 欧 盟 进 口 货 品 总 额 的 4% , 达 98 亿 欧 元 或 830 亿 港 元 。

香 港 是 欧 盟 的 投 资 重 地

  • 香 港 作 为 单 独 关 税 地 区 , 并 以 「 中 国 香 港 」 的 名 义 以 单 独 成 员 身 分 参 与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
  • 香 港 欢 迎 海 外 投 资 , 并 提 供 一 个 没 有 外 汇 管 制 , 而 且 资 金 和 投 资 回 报 均 自 由 流 通 的 环 境 。
  • 截 至 二 ○ 二 三 年 六 月 一 日 , 母 公 司 位 于 欧 盟 的 驻 港 公 司 中 , 321 间 为 地 区 总 部 、 476 间 为 地 区 办 事 处 , 751 间 为 当 地 办 事 处 。
  • 截 至 二 ○ 二 二 年 年 底 , 欧 盟 在 香 港 的 外 来 直 接 投 资 头 寸 市 值 达 320 亿 欧 元 ( 2,660 亿 港 元 ) 。 欧 盟 是 香 港 住 宿 及 膳 食 服 务 业 及 制 造 业 的 重 要 直 接 投 资 来 源 。
  • 香 港 是 世 界 主 要 金 融 中 心 之 一 。 截 至 二 ○ 二 三 年 年 底 , 香 港 共 有 151 间 持 牌 银 行 , 其 中 17 间 来 自 欧 盟 。 此 外 , 在 香 港 的 16 间 有 限 制 牌 照 银 行 中 , 一 间 来 自 欧 盟 , 另 有 4 间 来 自 欧 盟 的 银 行 在 香 港 设 有 代 表 办 事 处 。
  • 截 至 二 ○ 二 四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 香 港 共 有 157 家 认 可 保 险 公 司 , 其 中 15 家 来 自 欧 盟 。 欧 盟 企 业 亦 积 极 参 与 香 港 证 券 和 期 货 交 易 , 及 提 供 投 资 顾 问 和 基 金 管 理 服 务 。
  • 香 港 与 下 列 欧 盟 成 员 国 签 订 了 《 促 进 和 保 护 投 资 协 定 》 ( 《 投 资 协 定 》 ) : 奥 地 利 、 比 利 时 - 卢 森 堡 经 济 联 盟 、 丹 麦 、 芬 兰 、 法 国 、 德 国 、 意 大 利 、 荷 兰 和 瑞 典 。 详 情 请 按 此 处
以 港 币 十 亿 元 计 ( 十 亿 欧 元 )
  香 港 与 欧 盟 的 贸 易 概 览
2022 2022/2021 的
变 动 百 分 比
2023 2023/2022 的
变 动 百 分 比
本 地 出 口 1.5
( 0.2 )
+7.9 2.0
( 0.2 )
+32.0
转 口 311.1
( 37.8 )
-8.0 271.8
( 32.1 )
-12.7
出 口 总 值 312.6
( 37.9 )
-7.9 273.7
( 32.3 )
-12.4
进 口 211.2
( 25.6 )
-1.1 236.7
( 27.9 )
+12.0
贸 易 总 额 523.8
( 63.6 )
-5.3 510.4
( 60.3 )
-2.6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政 府
工 业 贸 易 署

二 ○ 二 四 年 七 月

注 :

  1. 二 ○ 二 二 年 的 平 均 兑 换 率 为 1 欧 元 = 8.24 港 元 ; 二 ○ 二 三 年 的 平 均 兑 换 率 为 1 欧 元 = 8.47 港 元 。
  2. 本 贸 易 便 览 的 统 计 数 字 是 从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政 府 、 欧 盟 统 计 局 ( Eurostat ) 及 世 贸 组 织 取 得 。
  3. 上 述 资 料 已 力 求 准 确 , 惟 本 署 不 能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 亦 不 会 对 信 赖 此 等 资 料 的 人 士 负 任 何 责 任 。

* 欧 盟 包 括 27 个 成 员 国 : 奥 地 利 、 比 利 时 、 保 加 利 亚 、 克 罗 地 亚 、 塞 浦 路 斯 、 捷 克 共 和 国 、 丹 麦 、 爱 沙 尼 亚 、 芬 兰 、 法 国 、 德 国 、 希 腊 、 匈 牙 利 、 爱 尔 兰 、 意 大 利 、 拉 脱 维 亚 、 立 陶 宛 、 卢 森 堡 、 马 耳 他 、 荷 兰 、 波 兰 、 葡 萄 牙 、 罗 马 尼 亚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亚 、 西 班 牙 及 瑞 典 。

附 表

二 ○ 二 三 年 香 港 与 欧 盟 及 个 别 成 员 国 之 间 的 商 品 贸 易 往 来
  商 品 贸 易 总 额
( 百 万 欧 元 )
进 口 货 值
( 百 万 欧 元 )
港 产 品 出 口 货 值
( 百 万 欧 元 )
转 口 货 值
( 百 万 欧 元 )
世 界 各 地 1,041,605 548,405 7,750 485,450
欧 盟 60,258
( 5.8% )
27,940
( 5.1% )
232
( 3.0% )
32,086
( 6.6% )
排 名 成 员 国  
1 德 国 13,366
( 22.18% )
7,375
( 26.40% )
23
( 9.93% )
5,968
( 18.60% )
2 荷 兰 11,264
( 18.69% )
2,117
( 7.58% )
34
( 14.56% )
9,113
( 28.40% )
3 法 国 9,595
( 15.92% )
6,156
( 22.03% )
29
( 12.45% )
3,410
( 10.63% )
4 意 大 利 7,768
( 12.89% )
5,028
( 18.00% )
107
( 46.10% )
2,633
( 8.21% )
5 比 利 时 4,207
( 6.98% )
2,324
( 8.32% )
12
( 5.37% )
1,871
( 5.83% )
6 西 班 牙 2,212
( 3.67% )
785
( 2.81% )
7.2
( 3.10% )
1,420
( 4.43% )
7 波 兰 1,706
( 2.83% )
263
( 0.94% )
0.9
( 0.38% )
1,442
( 4.50% )
8 匈 牙 利 1,557
( 2.58% )
392
( 1.40% )
0.7
( 0.31% )
1,164
( 3.63% )
9 捷 克 共 和 国 1,258
( 2.09% )
194
( 0.69% )
0.2
( 0.08% )
1,064
( 3.32% )
10 奥 地 利 1,249
( 2.07% )
438
( 1.57% )
2.2
( 0.95% )
809
( 2.52% )
11 卢 森 堡 1,150
( 1.91% )
889
( 3.18% )
0.4
( 0.16% )
261
( 0.81% )
12 瑞 典 801
( 1.33% )
259
( 0.93% )
1.6
( 0.70% )
541
( 1.69% )
13 爱 尔 兰 796
( 1.32% )
534
( 1.91% )
1.8
( 0.77% )
260
( 0.81% )
14 丹 麦 513
( 0.85% )
190
( 0.68% )
1.7
( 0.74% )
321
( 1.00% )
15 罗 马 尼 亚 438
( 0.73% )
38
( 0.14% )
0.7
( 0.30% )
400
( 1.25% )
16 葡 萄 牙 348
( 0.58% )
95
( 0.34% )
6.7
( 2.88% )
247
( 0.77% )
17 马 耳 他 318
( 0.53% )
298
( 1.07% )
1.0
( 0.45% )
19
( 0.06% )
18 斯 洛 文 尼 亚 314
( 0.52% )
220
( 0.79% )
0.4
( 0.17% )
93
( 0.29% )
19 希 腊 235
( 0.39% )
70
( 0.25% )
0.8
( 0.37% )
163
( 0.51% )
20 保 加 利 亚 223
( 0.37% )
77
( 0.28% )
0.1
( 0.05% )
145
( 0.45% )
21 芬 兰 204
( 0.34% )
54
( 0.19% )
0.07
( 0.03% )
149
( 0.47% )
22 立 陶 宛 189
( 0.31% )
26
( 0.09% )
0.05
( 0.02% )
163
( 0.51% )
23 斯 洛 伐 克 168
( 0.28% )
42
( 0.15% )
0.004
( 0.002% )
126
( 0.39% )
24 爱 沙 尼 亚 124
( 0.21% )
19
( 0.07% )
0.08
( 0.03% )
105
( 0.33% )
25 拉 脱 维 亚 112
( 0.19% )
30
( 0.11% )
0.07
( 0.03% )
82
( 0.25% )
26 克 罗 地 亚 98
( 0.16% )
16
( 0.06% )
0.0005
( 0.0002% )
82
( 0.26% )
27 塞 浦 路 斯 43
( 0.07% )
12
( 0.04% )
0.1
( 0.05% )
31
( 0.10% )

注 :

  1. 括 弧 内 的 数 字 代 表 欧 盟 占 香 港 所 有 贸 易 伙 伴 总 计 的 百 分 比 以 及 个 别 成 员 国 占 欧 盟 所 有 成 员 国 总 计 的 百 分 比 。
  2. 排 名 以 商 品 贸 易 总 额 为 依 据 。
  3. 由 于 进 位 关 系 , 数 字 之 和 可 能 不 等 于 其 总 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