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闻 公 报
《 内 地 与 香 港 关 于 建 立 更 紧 密 经 贸 关 系 的 安 排 》 进 一 步 开 放 服 务 贸 易
2 0 0 9 年 5 月 9 日 ( 星 期 六 )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政 府 和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今 日 ( 五 月 九 日 ) 就 《 内 地 与 香 港 关 于 建 立 更 紧 密 经 贸 关 系 的 安 排 》 ( 《 安 排 》 ) 进 一 步 扩 大 服 务 贸 易 开 放 和 经 贸 合 作 , 达 成 协 议 。
在 行 政 长 官 曾 荫 权 和 一 众 嘉 宾 见 证 下 , 财 政 司 司 长 曾 俊 华 和 商 务 部 副 部 长 姜 增 伟 今 日 签 署 《 安 排 》 补 充 协 议 六 。
根 据 《 安 排 》 补 充 协 议 六 , 内 地 同 意 推 出 二 十 九 项 市 场 开 放 措 施 , 涉 及 二 十 个 服 务 领 域 , 其 中 两 个 为 新 增 领 域 ( 研 究 和 开 发 , 以 及 铁 路 运 输 ) 。 因 此 , 《 安 排 》 涵 盖 的 服 务 领 域 总 数 , 会 由 现 时 的 四 十 个 增 至 四 十 二 个 。 当 中 , 较 值 得 注 意 的 优 惠 措 施 包 括 :
旅 游 方 面 , 经 营 赴 台 旅 游 的 内 地 组 团 社 可 组 织 持 有 效 《 大 陆 居 民 往 来 台 湾 通 行 证 》 及 旅 游 签 注 的 游 客 以 过 境 方 式 在 香 港 停 留 , 以 便 利 内 地 及 香 港 旅 游 业 界 推 出 「 一 程 多 站 」 式 旅 游 产 品 。 此 外 ,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中 的 中 国 公 民 可 取 得 内 地 出 境 旅 游 领 队 证 , 并 可 受 雇 於 内 地 具 有 出 境 旅 游 业 务 经 营 权 的 国 际 旅 行 社 , 和 获 准 经 营 赴 港 澳 团 队 旅 游 业 务 的 香 港 、 澳 门 旅 行 社 。
银 行 方 面 , 香 港 银 行 在 广 东 省 设 立 的 分 行 , 可 在 广 东 省 内 设 立 「 异 地 支 行 」 。 换 言 之 , 香 港 银 行 在 跨 区 设 立 支 行 时 , 无 须 先 在 当 地 设 立 分 行 。 措 施 有 助 香 港 银 行 扩 展 营 业 网 络 和 提 升 对 企 业 ( 包 括 在 粤 港 资 企 业 ) 的 服 务 质 素 和 效 率 。
证 券 服 务 方 面 , 符 合 特 定 条 件 的 香 港 证 券 公 司 与 内 地 具 备 设 立 子 公 司 条 件 的 证 券 公 司 , 可 在 广 东 省 设 立 合 资 证 券 投 资 谘 询 公 司 , 专 门 从 事 证 券 投 资 谘 询 业 务 , 香 港 证 券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最 高 为 三 分 之 一 。 此 措 施 让 香 港 的 证 券 公 司 参 与 内 地 证 券 市 场 的 发 展 。
视 听 服 务 方 面 , 香 港 服 务 提 供 者 可 在 内 地 以 独 资 形 式 提 供 音 像 制 品 ( 包 括 後 电 影 产 品 ) 的 分 销 服 务 ; 并 允 许 国 产 影 片 ( 包 括 合 拍 片 ) 经 国 家 广 电 总 局 批 准 後 , 在 香 港 进 行 後 期 制 作 。
电 信 服 务 方 面 , 香 港 服 务 提 供 者 可 在 广 东 省 销 售 只 能 在 香 港 使 用 的 固 定 / 移 动 电 话 卡 。
至 於 法 律 服 务 方 面 , 内 地 将 允 许 具 有 五 年 或 以 上 执 业 经 验 并 通 过 内 地 司 法 考 试 的 香 港 法 律 执 业 者 , 按 照 内 地 相 关 规 定 , 参 加 内 地 律 师 协 会 组 织 的 不 少 於 一 个 月 的 集 中 培 训 , 经 培 训 考 核 合 格 後 , 可 申 请 在 内 地 执 业 。 此 外 , 已 在 内 地 设 立 代 表 机 构 的 香 港 律 师 事 务 所 , 可 与 成 立 时 间 满 一 年 或 以 上 并 至 少 有 一 名 设 立 人 具 有 五 年 或 以 上 执 业 经 验 的 广 东 省 的 内 地 律 师 事 务 所 联 营 。
会 议 和 展 览 服 务 方 面 , 香 港 服 务 提 供 者 可 以 跨 境 交 付 方 式 , 在 北 京 市 、 天 津 市 、 重 庆 市 、 浙 江 省 、 江 苏 省 和 福 建 省 试 点 举 办 展 览 ; 此 外 , 香 港 服 务 提 供 者 在 广 西 、 湖 南 、 海 南 、 福 建 、 江 西 、 云 南 、 贵 州 和 四 川 等 省 、 自 治 区 设 立 的 独 资 、 合 资 及 合 作 企 业 , 可 试 点 经 营 出 国 展 览 业 务 , 参 展 企 业 须 为 该 省 、 自 治 区 注 册 企 业 。 有 关 措 施 是 将 2007 年 有 关 跨 境 交 付 及 2008 年 有 关 试 点 经 营 出 国 展 览 业 务 的 开 放 措 施 进 一 步 延 伸 至 其 他 地 点 。
运 输 服 务 方 面 , 香 港 服 务 提 供 者 可 在 深 圳 市 以 独 资 形 式 建 设 、 运 营 和 管 理 深 圳 市 轨 道 交 通 四 号 綫 工 程 项 目 。 这 是 一 个 新 增 的 领 域 。 另 外 , 香 港 服 务 提 供 者 可 在 内 地 设 立 独 资 船 务 公 司 , 为 该 香 港 服 务 供 者 租 用 的 内 地 船 舶 经 营 香 港 至 广 东 省 二 类 港 口 之 间 的 船 舶 运 输 , 提 供 包 括 揽 货 、 签 发 提 单 、 结 算 运 费 、 签 订 服 务 合 同 等 日 常 业 务 服 务 。
印 刷 和 出 版 服 务 方 面 , 香 港 服 务 提 供 者 可 在 内 地 设 立 独 资 、 合 资 或 合 作 排 校 制 作 服 务 公 司 , 从 事 图 书 的 校 对 、 设 计 、 排 版 等 印 前 工 作 。
至 於 研 究 和 开 发 这 个 新 增 的 服 务 领 域 , 香 港 服 务 提 供 者 可 在 内 地 设 立 独 资 企 业 , 提 供 自 然 科 学 和 工 程 学 的 研 究 和 实 验 开 发 服 务 。
为 配 合 「 循 序 渐 进 」 的 开 放 模 式 , 《 安 排 》 补 充 协 议 六 中 也 包 括 了 九 项 以 广 东 省 为 试 点 的 开 放 措 施 , 涵 盖 法 律 、 会 展 、 公 用 事 业 、 电 信 、 银 行 、 证 券 、 海 运 及 铁 路 运 输 领 域 。 有 关 措 施 对 促 进 粤 港 两 地 的 服 务 业 合 作 起 了 积 极 作 用 。
服 务 贸 易 的 开 放 措 施 将 於 二 ○ ○ 九 年 十 月 一 日 生 效 。 相 对 以 往 在 下 年 一 月 一 日 的 生 效 期 , 提 早 了 三 个 月 , 让 业 界 尽 早 受 惠 。
除 服 务 贸 易 开 放 外 , 双 方 亦 同 意 加 强 金 融 合 作 以 及 推 动 专 业 人 员 资 格 互 认 。
就 加 强 金 融 合 作 方 面 , 允 许 符 合 条 件 的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批 准 的 内 地 证 券 公 司 根 据 相 关 要 求 在 香 港 设 立 分 支 机 构 ; 以 及 积 极 研 究 在 内 地 引 入 港 股 组 合 「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基 金 」 。
在 专 业 资 格 互 认 方 面 , 《 安 排 》 补 充 协 议 六 加 入 了 多 项 鼓 励 资 格 互 认 或 技 术 交 流 的 措 施 , 涵 盖 会 计 、 建 筑 、 房 地 产 及 印 刷 领 域 。 在 医 疗 领 域 下 , 香 港 药 剂 师 可 在 内 地 考 试 和 注 册 。 这 些 措 施 将 为 业 界 开 拓 更 大 的 发 展 空 间 , 也 有 助 提 升 两 地 业 界 的 专 业 水 平 。
整 体 而 言 , 新 措 施 能 提 升 香 港 服 务 提 供 者 在 内 地 的 竞 争 优 势 , 不 单 有 助 企 业 应 对 目 前 的 金 融 危 机 , 亦 有 利 於 推 动 两 地 长 远 的 经 济 发 展 , 继 续 发 挥 「 互 惠 互 利 、 优 势 互 补 」 的 作 用 。
有 关 《 安 排 》 详 情 , 包 括 新 一 轮 的 开 放 和 合 作 措 施 , 将 上 载 工 业 贸 易 署 《 安 排 》 的 专 题 网 页 http://www.tid.gov.hk/sc_chi/cepa/index.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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