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范本路径
跳至主要内容  跳至搜索  跳至主菜单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亚洲国际都会

香 港 与 欧 洲 自 由 贸 易 联 盟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谈 判

谘 询 文 件

引 言

  1. 香 港 特 区 政 府 今 天 ( 二 ○ ○ 九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二 日 ) 宣 布 , 香 港 将 与 欧 洲 自 由 贸 易 联 盟 ( 联 盟 ) 展 开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谈 判 。 联 盟 由 冰 岛 、 列 支 敦 士 登 、 挪 威 和 瑞 士 组 成 。 谈 判 涵 盖 的 範 围 广 泛 , 并 以 贸 易 和 投 资 自 由 化 和 便 利 化 为 重 点 。
     

  2. 本 文 件 就 谈 判 的 主 要 範 畴 提 供 背 景 资 料 , 并 诚 邀 各 界 提 供 意 见 及 建 议 , 以 协 助 香 港 特 区 政 府 为 香 港 与 联 盟 的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谈 判 制 定 整 体 立 场 。 有 关 的 回 应 请 於 二 ○ 一 ○ 年 二 月 十 二 日 或 以 前 送 交 工 业 贸 易 署 欧 洲 部 。 联 络 详 情 请 参 阅 本 文 件 的 结 尾 部 分 。
     

  3. 本 文 件 亦 可 於 工 业 贸 易 署 网 站 ( www.tid.gov.hk ) 查 阅 。

 

背 景

 

香 港 对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的 立 场

  1. 作 为 一 个 欠 缺 天 然 资 源 的 小 型 经 济 体 系 , 香 港 奉 行 开 放 和 自 由 的 贸 易 政 策 , 实 行 零 关 税 和 最 低 程 度 的 贸 易 限 制 。 除 了 推 崇 和 坚 定 支 持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 以 下 简 称 " 世 贸 组 织 " ) 的 多 边 贸 易 制 度 外 , 在 符 合 本 港 的 利 益 , 与 世 贸 组 织 的 原 则 和 条 文 , 并 有 助 多 边 贸 易 自 由 化 的 前 提 下 , 香 港 一 直 积 极 寻 求 缔 结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

 

与 联 盟 进 行 的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谈 判

  1. 香 港 和 联 盟 同 样 奉 行 自 由 贸 易 。 香 港 和 联 盟 四 国 均 为 世 贸 组 织 成 员 , 同 样 寻 求 世 界 贸 易 进 一 步 自 由 化 和 巩 固 多 边 贸 易 制 度 。 香 港 特 区 政 府 的 目 标 是 要 与 联 盟 缔 结 全 面 和 高 质 素 , 并 符 合 世 贸 组 织 的 原 则 和 条 文 的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
     

  2. 香 港 与 联 盟 在 二 ○ ○ 九 年 举 行 两 轮 探 讨 会 谈 , 审 视 开 展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谈 判 的 可 能 。 双 方 同 意 就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进 行 的 谈 判 , 将 会 涵 盖 下 列 主 要 範 畴 :

  1. 撤 销 所 有 工 业 货 品 的 关 税 , 并 免 除 或 减 少 农 产 品 的 关 税 ;
     

  2. 放 宽 非 关 税 壁 垒 , 包 括 技 术 性 贸 易 壁 垒 、 衞 生 与 植 物 衞 生 措 施 、 反 倾 销 、 保 障 及 补 贴 措 施 ;
     

  3. 订 立 一 套 简 单 和 具 透 明 度 的 产 地 来 源 规 则 及 清 关 程 序 , 以 促 进 双 边 贸 易 ;
     

  4. 开 放 服 务 贸 易 ; 以 及
     

  5. 开 放 和 促 进 投 资 。

 

香 港 和 联 盟 的 经 济 和 贸 易 关 系 之 概 况

 

服 务 贸 易

  1. 服 务 业 对 香 港 和 联 盟 国 家 的 经 济 同 样 举 足 轻 重 。 在 四 个 联 盟 国 家 中 , 瑞 士 是 二 ○ ○ 七 年 香 港 在 全 球 第 12 大 的 服 务 贸 易 夥 伴 , 服 务 贸 易 总 额 达 107 亿 港 元 , 而 挪 威 则 排 行 第 28 , 服 务 贸 易 总 额 达 9.21 亿 港 元1 。 香 港 与 联 盟 国 家 的 服 务 贸 易 近 年 持 续 增 长 。 二 ○ ○ 三 年 至 二 ○ ○ 七 年 期 间 , 香 港 与 瑞 士 之 间 的 服 务 输 出 和 服 务 输 入 方 面 的 年 均 增 长 分 别 为 25.3% 和 10.4% 。 主 要 的 服 务 行 业 包 括 运 输 服 务 、 金 融 服 务 、 旅 游 服 务 、 商 业 及 其 他 贸 易 相 关 服 务 。

 

商 品 贸 易

  1. 在 商 品 贸 易 方 面 , 联 盟 同 样 是 香 港 在 欧 洲 的 重 要 贸 易 夥 伴 。 在 二 ○ ○ 八 年 , 联 盟 是 香 港 在 全 球 第 11 大 的 商 品 贸 易 夥 伴 , 该 年 商 品 贸 易 总 额 约 720 亿 港 元 。 二 ○ ○ 四 年 至 二 ○ ○ 八 年 期 间 , 双 边 商 品 贸 易 总 额 年 均 增 长 达 15.6% 。
     

  2. 在 二 ○ ○ 八 年 , 香 港 输 往 联 盟 国 家 的 本 地 出 口 货 品 总 值 达 15 亿 港 元 , 当 中 主 要 为 首 饰 、 钟 錶 以 及 贵 重 金 属 的 精 砂 、 废 料 和 碎 料 ( 黄 金 除 外 ) 。
     

  3. 二 ○ ○ 八 年 香 港 从 联 盟 国 家 进 口 的 货 品 总 值 约 480 亿 港 元 , 当 中 主 要 是 钟 錶 、 银 和 白 金 及 首 饰 。

 

主 要 谈 判 範 畴 及 徵 询 意 见

 

服 务 贸 易

  1. 香 港 是 一 个 以 服 务 业 为 主 导 的 经 济 体 系 和 重 要 的 服 务 输 出 地 。 在 二 ○ ○ 八 年2 , 服 务 贸 易 占 本 地 生 产 总 值 92% 以 上 。 同 年 的 服 务 贸 易 总 额 达 10,760 亿 港 元 。 香 港 一 直 是 服 务 净 输 出 地 , 在 二 ○ ○ 八 年 的 输 出 总 值 达 7,190 亿 港 元 。 根 据 世 贸 组 织 发 表 的 数 字 , 香 港 在 二 ○ ○ 八 年 为 世 界 第 16 大 服 务 贸 易 经 济 体 系 。 香 港 也 是 世 界 第 12 大 服 务 输 出 地 和 第 20 大 服 务 输 入 地 。 鑑 於 服 务 贸 易 对 香 港 的 重 要 性 及 香 港 在 这 方 面 的 潜 力 , 香 港 在 是 次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谈 判 中 , 首 要 工 作 是 在 联 盟 国 家 服 务 市 场 , 争 取 更 佳 的 市 场 准 入 机 会 。
     

  2. 香 港 的 主 要 服 务 行 业 包 括 ∶ 批 发 、 零 售 和 进 出 口 贸 易 、 饮 食 及 酒 店 业 ( 占 二 ○ ○ 八 年 本 地 生 产 总 值 的 27.9% ) 、 金 融 服 务 、 保 险 、 房 地 产 和 其 他 商 业 服 务 ( 27% ) 、 社 区 、 社 会 及 个 人 服 务 业 ( 17.8% ) ; 以 及 运 输 、 仓 库 及 通 讯 业 ( 7.8% )3

    徵 询 意 见 : 我 们 诚 邀 各 界 人 士 , 就 香 港 在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的 服 务 谈 判 中 , 应 专 注 联 盟 国 家 的 哪 些 服 务 行 业 和 服 务 措 施 , 提 供 意 见 。 例 如 : 业 界 有 否 考 虑 在 个 别 行 业 或 模 式 下 提 供 服 务 ; 在 有 兴 趣 提 供 的 服 务 上 , 有 否 现 存 或 可 能 遇 上 的 障 碍 。 我 们 亦 欢 迎 其 他 有 关 与 联 盟 国 家 服 务 贸 易 事 宜 的 意 见 。

 

关 税

  1. 根 据 世 贸 组 织 公 布 的 数 字 , 香 港 为 二 ○ ○ 八 年 全 球 第 13 大 商 品 贸 易 经 济 体 系 , 而 本 港 亦 同 时 是 全 球 第 13 大 的 商 品 出 口 经 济 体 系 和 商 品 进 口 经 济 体 系 。
     

  2. 香 港 对 所 有 进 口 货 品 均 采 取 零 关 税 政 策 , 而 联 盟 各 国 则 对 若 干 进 口 货 品 徵 收 关 税 。 联 盟 四 国 在 二 ○ ○ 八4 年 的 平 均 适 用 关 税 率 为 : 瑞 士 7.7% 、 挪 威 8.2% 、 冰 岛 7.3% , 以 及 列 支 敦 士 登 7.7% 。 根 据 我 们 的 出 口 统 计 数 字 , 香 港 输 往 联 盟 四 国 的 本 地 出 口 货 品 在 二 ○ ○ 八 年 须 缴 付 总 数 约 1.13 亿 港 元 的 关 税 。
     

  3. 在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谈 判 中 , 香 港 和 联 盟 将 致 力 寻 求 共 识 , 以 达 至 於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生 效 当 天 , 全 面 撤 销 所 有 工 业 货 品 的 关 税 。 双 方 亦 会 致 力 就 取 消 或 减 低 农 业 产 品 关 税 而 进 行 谈 判 。

    徵 询 意 见 : 我 们 诚 邀 各 界 人 士 , 就 香 港 在 有 关 关 税 谈 判 中 , 应 专 注 的 货 品 , 提 供 意 见 。

 

产 地 来 源 规 则

  1. 适 用 於 本 地 出 口 货 品 的 现 行 产 地 来 源 规 则 , 是 以 「 最 後 实 质 转 变 」5 标 准 作 为 依 据 , 并 用 於 非 特 惠 用 途 。 为 确 保 只 有 香 港 和 联 盟 原 产 货 品 能 够 受 惠 於 将 进 行 谈 判 的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的 特 惠 关 税 税 率 , 双 方 需 要 商 定 一 套 产 地 来 源 规 则 , 以 防 止 出 现 迴 避 关 税 的 情 况 。
     

  2. 在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谈 判 中 , 双 方 将 议 定 一 套 简 单 兼 具 透 明 度 的 产 地 来 源 规 则 和 认 证 / 核 证 程 序 , 从 而 促 进 香 港 与 联 盟 各 国 的 货 物 贸 易 。 预 期 双 方 亦 会 议 定 产 地 来 源 规 则 的 执 行 细 节 , 包 括 有 关 证 明 产 品 产 地 来 源 和 取 得 进 口 特 惠 关 税 的 文 件 规 定 , 以 促 进 双 方 之 间 的 货 物 贸 易 。

    徵 询 意 见 : 我 们 欢 迎 各 界 人 士 就 与 联 盟 的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的 产 地 来 源 规 则 以 及 其 运 作 , 提 供 意 见 。

 

投 资

  1. 在 联 盟 四 国 当 中 , 瑞 士 已 与 香 港 签 署 促 进 和 保 护 投 资 协 定6 。 瑞 士 更 是 香 港 外 来 直 接 投 资 的 重 要 来 源 地 。 在 二 ○ ○ 七 年 , 本 港 获 得 瑞 士 的 外 来 直 接 投 资 总 值 达 111 亿 港 元 。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谈 判 的 目 标 , 是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和 开 放 本 港 与 联 盟 各 国 之 间 的 投 资 而 制 订 合 适 的 框 架 。  

    徵 询 意 见 : 我 们 诚 邀 各 界 人 士 , 就 联 盟 对 香 港 在 当 地 投 资 的 政 策 及 待 遇 上 应 改 善 的 地 方 , 提 供 意 见 。

 

其 他 谈 判 议 题

  1.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谈 判 亦 会 涵 盖 其 他 涉 及 双 方 共 同 利 益 的 範 畴 , 包 括 贸 易 救 济 措 施7 、 出 口 补 贴8 、 非 关 税 壁 垒9 和 清 关 程 序 等 。
     

  2.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谈 判 会 致 力 开 放 在 贸 易 救 济 和 出 口 补 贴 方 面 的 措 施 。 同 样 地 ,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谈 判 亦 会 致 力 订 立 放 宽 非 关 税 壁 垒 的 规 则 。
     

  3. 至 於 清 关 程 序 的 谈 判 , 双 方 将 致 力 寻 求 方 法 简 化 清 关 程 序 并 加 强 其 透 明 度 。

    徵 询 意 见 : 我 们 诚 邀 各 界 人 士 , 就 在 上 述 议 题 的 谈 判 中 , 香 港 应 专 注 的 事 项 提 供 意 见 。 我 们 亦 欢 迎 有 关 其 他 範 畴 或 措 施 的 意 见 。

 

总 结

  1. 整 体 而 言 ,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将 有 助 缔 约 各 方 拓 展 贸 易 及 投 资 活 动 , 带 来 更 佳 的 市 场 准 入 机 会 及 更 理 想 的 营 商 环 境 。 香 港 与 联 盟 的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会 让 香 港 商 界 在 联 盟 市 场 , 享 受 更 多 和 更 佳 的 市 场 准 入 机 会 , 并 令 香 港 在 贸 易 、 收 入 和 就 业 方 面 受 惠 。
     

  2. 为 了 让 政 府 更 确 切 了 解 社 会 人 士 对 香 港 与 联 盟 将 进 行 谈 判 的 自 由 贸 易 协 定 的 期 望 , 并 据 此 釐 定 我 们 的 整 体 谈 判 立 场 , 现 诚 邀 各 界 人 士 於 二 ○ 一 ○ 年 二 月 十 二 日 或 以 前 就 此 议 题 提 出 书 面 意 见 和 建 议 。 有 关 回 应 可 以 邮 递 、 传 真 或 电 邮 方 式 提 出 。 如 有 任 何 疑 问 , 欢 迎 与 袁 霭 明 先 生 ( 电 话 ∶ 2398 5693 )联 络 , 或 电 邮 至 ∶ fta@tid.gov.hk

邮 寄 地 址 : 九 龙 弥 敦 道 700 号
工 业 贸 易 署 大 楼 19 楼
工 业 贸 易 署 ( 欧 洲 部 )
传 真 号 码 : 2789 9761 / 2789 2491
电 邮 地 址 : fta@tid.gov.hk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政 府
工 业 贸 易 署
二 ○ ○ 九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二 日

1 欧 洲 联 盟 ( 欧 盟 ) 在 本 文 件 的 贸 易 排 名 上 被 视 为 单 一 体 系 。

2 有 关 服 务 贸 易 的 统 计 数 字 为 临 时 的 数 字 , 可 能 会 因 应 更 新 的 数 据 作 出 修 正 。

3 括 弧 内 的 本 地 生 产 总 值 百 分 比 为 临 时 的 数 字 , 可 能 会 因 应 更 新 的 数 据 作 出 修 正 。

4 这 是 来 自 世 贸 组 织 最 新 的 数 字 。

5 对 涉 及 多 个 国 家 原 料 及 / 或 加 工 处 理 的 制 成 品 , 「 最 後 实 质 转 变 」 泛 指 永 久 及 实 质 改 变 了 所 用 基 本 生 产 原 料 的 形 状 、 性 质 、 形 式 或 用 途 的 有 关 制 造 工 序 。

6 促 进 和 保 护 投 资 协 定 是 广 泛 采 用 的 国 际 协 定 , 用 以 促 进 和 保 护 缔 约 政 府 的 投 资 。 典 型 的 促 进 和 保 护 投 资 协 定 规 定 须 公 平 对 待 投 资 者 、 赔 偿 冲 突 及 徵 收 所 造 成 的 损 失 、 自 由 转 移 投 资 和 收 益 , 以 及 设 立 机 制 按 国 际 接 受 的 规 则 来 解 决 投 资 争 端 等 。

7 贸 易 救 济 措 施 即 反 倾 销 措 施 、 反 补 贴 税 和 保 障 措 施 。 实 施 此 等 措 施 , 令 进 口 经 济 体 系 可 对 若 干 进 口 产 品 徵 收 关 税 及 其 他 收 费 以 外 的 额 外 税 项 ( 此 乃 其 中 一 项 常 用 措 施 ) 。

8 出 口 补 贴 是 政 府 向 当 地 生 产 商 和 出 口 商 就 出 口 货 品 和 服 务 而 提 供 的 款 项 或 其 他 经 济 援 助 。

9 非 关 税 壁 垒 是 关 税 以 外 的 贸 易 限 制 措 施 , 其 形 式 可 以 是 配 额 、 进 口 许 可 证 制 度 、 衞 生 规 例 及 禁 制 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