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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码:EIC 230/2/3/2/13
执事先生:
商业资料通告第474/2026号
欧洲联盟(欧盟)*:对源自中国内地的若干进口钢铁系固物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有效期即将届满
继本署于2022年2月17日发出商业资料通告第140/2022号后,欧盟委员会于2026年5月29日,就源自中国内地的若干进口钢铁系固物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有效期即将届满一事刊登公告第C/2026/2827号。该公告载于以下网址: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C_202602827。
2.有关产品是若干钢铁系固物(不锈钢制者除外),即木用螺丝钉(不包括方头螺丝钉)、自攻螺丝钉、其他有钉头的螺丝钉和螺丝栓(不论是否连螺丝帽或垫圈,但不包括用作固定铁路路轨建筑材料的螺丝钉和螺丝栓),以及垫圈,目前属合并名目编号7318 12 90、7318 14 91、7318 14 99、7318 15 58、7318 15 68、7318 15 82、7318 15 88、ex 7318 15 95 (TARIC代码7318 15 95 19和7318 15 95 89)、ex 7318 21 00 (TARIC代码7318 21 00 31、7318 21 00 39、7318 21 00 95和7318 21 00 98)以及ex 7318 22 00 (TARIC代码7318 22 00 31、7318 22 00 39、7318 22 00 95和7318 22 00 98)。除非欧盟委员会根据公告所载程序展开复核,否则该等反倾销措施的有效期将于2027年2月18日午夜届满。
3.欧盟委员会自2022年2月18日起对源自中国内地的该进口产品征收确定反倾销税。现时税率为缴税前在欧盟边界交货净价的86.5% (数间公司除外,其个别税率为22.1%至48.8%不等)。
4.如对本通告所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398 5684联络本通告签署人。
工业贸易署署长
(莫咏仪代行)
2026年5月29日
* 欧盟由27个成员国组成,即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及瑞典。
| 注1: | 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 |
| 注2: | 香港贸易发展局的《欧盟商贸法规》专门提供有关欧盟贸易政策及法规的最新资料。《欧盟商贸法规》载于以下网址: https://research.hktdc.com/sc/regulatory-alerts/e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