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小时查询热线:23 922 922
档案号码:EIC 294/3
执事先生:
商业资料通告第402/2026号
英国:碳边境调整机制
英国政府在《2026年财政法》(Finance Act 2026) 中刊载碳边境调整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简称CBAM)的主体法例,目的是使本土产品和进口产品的碳价相等,达到英国的气候目标,从而应付碳泄漏(carbon leakage)的风险。该主体法例于2026年3月18日制定,并载于以下网址:https://www.legislation.gov.uk/ukpga/2026/11。
2.英国碳边境调整机制将于2027年1月1日起适用。简言之,碳边境调整机制将适用于该财政法附表16所列五种进口英国的货品(即铝、水泥、肥料、氢,以及铁和钢)。碳边境调整机制只适用于进口货品内含的直接排放量,包括用于生产复杂碳边境调整机制货品的相关原料货品内含的排放量。
3.英国碳边境调整机制属直接税,由英国税务海关总署(HM Revenue & Customs)管理。进口商的进口货品如达到或超过最低登记门槛(即在过去12个月内进口碳边境调整机制货品价值达50,000英镑),便须向英国税务海关总署登记,并于每个会计期完结后递交报税表。碳边境调整机制的会计期在首个历年按年计算,并将由2028年起转为按季计算。有关人士须在第一个会计期完结后的五个月内报税和缴税(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的会计期的报税和缴税期将于2028年5月31日到期),而报税和缴税期限随后会逐渐转为两个月。如进口货品受原产地合资格碳定价计划所规管,进口商可要求获得碳价宽减,以扣减其英国碳边境调整机制税款。
4.英国碳边境调整机制的附属法例将于2026年内推出,以制定该机制的适用详情,包括登记程序、季度报告要求、内含排放量的计算及核证方式以及付费机制。详情请参阅英国政府有关其碳边境调整机制政策摘要的专页: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cbam-policy-summary/carbon-border-adjustment-mechanism-cbam-policy-summary。
5.如对本通告所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398 5684联络本通告签署人。
工业贸易署署长
(莫咏仪代行)
2026年4月28日
注: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