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小时查询热线:23 922 922
档案号码:EIC 230/2/3/2/13
执事先生:
商业资料通告第284/2026号
欧洲联盟(欧盟)*:对源自中国内地的进口铝型材实施的反倾销措施展开届满期复核
继本署于2025年7月4日发出商业资料通告第548/2025号后,欧盟委员会于2026年3月27日刊登公告第C/2026/1920号,对源自中国内地的进口铝型材实施的反倾销措施展开届满期复核。该公告载于以下网址: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C_202601920。
2.受复核的产品为棒、杆、型材(不论是否空心)、管;未装嵌;不论是否供结构物用而预制(例如经切成所需长度、钻孔、弯曲、斜切、成螺纹);由铝制成,不论是合金或非合金,含不超过99.3%的铝,不包括:(透过焊接或紧固件等方式)连接形成子组件的产品;已焊接管材;包装套件中包含组装成品所需而无需进行进一步加工或制造的零件的产品,目前属合并名目编号ex 7604 10 10、ex 7604 10 90、7604 21 00、7604 29 10、7604 29 90、ex 7608 10 00、7608 20 81、7608 20 89和ex 7610 90 90 (TARIC 代码7604 10 10 11、7604 10 90 11、7604 10 90 25、7604 10 90 80、7608 10 00 11、7608 10 00 80和7610 90 90 10)。
3.如商号涉及在广东省出口有关产品,可联络广东省商务厅贸易救济与产业损害调查处处长郑婧敏(电话:86 20 3881 9797)。该处的职能包括就针对广东省出口商品的反倾销调查,指导及协调广东省内企业参加应诉及相关的工作。
4.如对本通告所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398 5684联络本通告签署人。
工业贸易署署长
(莫咏仪代行)
2026年3月27日
* 欧盟由27个成员国组成,即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及瑞典。
| 注1: | 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 |
| 注2: | 香港贸易发展局的《欧盟商贸法规》专门提供有关欧盟贸易政策及法规的最新资料。《欧盟商贸法规》载于以下网址: https://research.hktdc.com/sc/regulatory-alerts/e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