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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码:101-002-001
执事先生:
商业资料通告第977/2025号
中国内地:《暂停实施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5号、56号、57号、58号及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1号、62号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及海关总署于2025年11月7日发布第70号公告,公布《暂停实施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5号、56号、57号、58号及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1号、62号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1月10日。有关决定详列于附录。
2.有关该些公告的详情,请参阅本署近日发出的商业资料通告:《对超硬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对部分稀土设备和原辅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对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对境外相关稀土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查询
3.如对此通告所述文件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内地发布有关文件的部门查询。对此通告的其他问题,可向本署内地科(一)(电话:2398 5444)查询。
工业贸易署署长
(郑美玲代行)
随附录
2025年11月10日
注 ﹕ 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