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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码:EIC 111/2/18
EIC 111/3
EIC 111/3/13
CR EIC 111/1/13/3
执事先生:
商业资料通告第741/2025号
继本署于2024年5月27日、2024年9月16日及2025年6月2日发出商业资料通告第438/2024号、第750/2024号及第457/2025号后,美国贸易代表于2025年8月28日宣布,进一步延长若干产品获豁免于美国根据「301调查」对中国内地产品征收额外关税至2025年11月29日。
2.美国贸易代表于2018年3月公布「301调查」结果后,美国自2018年7月起已对若干中国内地产品分四批征收额外关税(「清单1至3」:25%;「清单4A」:7.5%)。美国贸易代表亦展开豁免程序,让持份者提交豁免征收特定产品额外关税的申请,并定期批出若干特定产品可享豁免征收额外关税。2024年5月30日,美国贸易代表发出联邦登记册公告,宣布延长164项豁免至2025年5月31日(详列于2024年5月30日的联邦登记册公告之附件C)。其后,根据美国贸易代表对中国内地进行「301调查」法定四年复检的结果以及时任美国总统的指示,美国贸易代表于2024年9月18日发出联邦登记册公告宣布有关「301调查」行动的若干修改,包括14项涵盖若干太阳能制造设备的豁免至2025年5月31日(详列于2024年9月18日的联邦登记册公告之附件B)。2025年5月31日,美国贸易代表发出公告,宣布将2024年5月延长的164项若干产品豁免及2024年9月批准的14项太阳能制造设备豁免延长3个月,豁免美国根据「301调查」对中国内地产品征收额外关税。这178项豁免进一步延长至2025年8月31日。详情请参阅本署分别于2024年5月27日、2024年9月16日及2025年6月2日发出的商业资料通告第438/2024号、第750/2024号及第457/2025号。
3.2025年8月28日,美国贸易代表发出公告,宣布进一步延长这178项豁免于美国根据「301调查」对中国内地产品征收额外关税。此公告附件中所宣布的修改进一步延长豁免至2025年11月29日。
4.有关详情,请参阅美国贸易代表新闻稿及公告、联邦登记册公告及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美国海关)信息(只有英文版):
美国贸易代表新闻稿
https://ustr.gov/about/policy-offices/press-office/press-releases/2025/august/ustr-extends-certain-exclusions-china-section-301-tariffs
美国贸易代表公告
https://ustr.gov/sites/default/files/files/Press/Releases/2025/FRN%20to%20Extend%20Exclusions%20to%20Nov%202025%20-%20Final%2008272025.pdf
联邦登记册公告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5-09-02/pdf/2025-16733.pdf
美国海关货运系统服务信息-指引﹕延长「301关税」中国产品的豁免
https://content.govdelivery.com/bulletins/gd/USDHSCBP-3f0452d?wgt_ref=USDHSCBP_WIDGET_2
5.如对本通告所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398 5405与我们联络。
工业贸易署署长
(柯绮筠代行)
2025年8月29日
(于2025年9月2日更新)
注: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