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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码:101-002-001
101-002-007
执事先生:
商业资料通告第539/2025号
中国内地:《海关总署关于香港输内地乳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国家海关总署(海关总署)于2025年6月26日发布《海关总署关于香港输内地乳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香港乳品输入内地。有关公告及解读详列于附录。
2.环境及生态局与海关总署于2025年5月19日签署《香港输内地乳品的合作安排》,对输内地的香港制造乳品实施食物安全源头监控,涵盖对食物原材料来源检测,以及食物制造商的生产管理,包括产品存放和运输等要求。详情请参阅本署于2025年5月20日发出的商业资料通告第431/2025号。
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已发布「『推荐食品生产商注册』申请指引(适用于肉制品及乳品)」,包括注册程序及申请途径等,详情已上载至食安中心网页。
查询
4.如对此通告所述文件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内地发布有关文件的部门查询。有关「『推荐食品生产商注册』申请指引(适用于肉制品及乳品)」的其他详情,请向食安中心食物进/出口组(电话:3108 2740;传真:3108 2719;电邮:fsc@fehd.gov.hk)查询。对此通告的其他问题,可向本署内地科(一)(电话:2398 5444)查询。
工业贸易署署长
(蔡骏贤代行)
随附录
2025年7月2日
注 ﹕ 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