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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码:101-002-001
101-002-007
执事先生:
商业资料通告第431/2025号
中国内地:香港输内地肉制品和乳品的合作协议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环境及生态局与国家海关总署于2025年5月19日签署《香港输内地肉制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备忘录》和《香港输内地乳品的合作安排》(合称《合作协议》)。有关安排实施后,符合《合作协议》所列明要求的香港制造肉制品和乳品将可输入内地。
2.《合作协议》对输内地的香港制造肉制品和乳品实施食物安全源头监控,涵盖对食物原材料来源检测,以及食物制造商的生产管理,包括产品存放和运输等要求。
3.《合作协议》签署后,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会与国家海关总署商讨协议的操作细节。有关的新闻稿详列于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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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关《合作协议》的其他详情,请向食安中心(https://www.cfs.gov.hk/sc_chi/contactus/contactus.html)查询。对此通告的其他问题,可向本署内地科(一)(电话:2398 5444)查询。
工业贸易署署长
(蔡骏贤代行)
随附录
2025年5月20日
注 ﹕ 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