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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码:EIC 111/3
EIC 111/3/13
执事先生:
商业资料通告第414/2025号
继本署就美国的对等关税分别于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1日及于2025年4月14日发出商业资料通告第309/2025号、第327/2025号、第345/2025号、第346/2025号及第351/2025号后,中国和美国于2025年5月12日发布中美日内瓦经贸会谈联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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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5年4月2日,美国总统签署行政命令,对所有贸易伙伴的所有进口产品征收额外从价关税之对等关税。所有进口到美国关税区的物品于2025年4月5日起须缴纳额外10%的从价关税,及指定贸易伙伴进口到美国关税区的所有物品,于2025年4月9日起均须缴纳指定国家从价税率。其后,2025年4月8日及9日,美国总统签署两份行政命令,修改对贸易伙伴的对等关税税率。当中,对中国物品(包括香港物品)的额外从价关税之对等关税修订至125%,于2025年4月10日起生效。
3.2025年5月12日,中国和美国发布中美日内瓦经贸会谈联合声明。双方承诺将于2025年5月14日前采取联合声明中订明的举措。当中,就美国的对等关税,美国将(i)修改2025年4月2日第14257号行政命令中规定的对中国商品(包括香港商品)加征的从价关税,其中,该税率的24个百分点在初始的90天内暂停实施,同时保留按该行政命令的规定对有关商品加征剩余10%的关税;并(ii)取消根据2025年4月8日第14259号行政命令和2025年4月9日第14266号行政命令对有关商品加征的关税(即分别为84%和125%)。
4.有关详情,请参阅联合声明及美国白宫便览(只有英文版):
中美日内瓦经贸会谈联合声明
https://www.whitehouse.gov/briefings-statements/2025/05/joint-statement-on-u-s-china-economic-and-trade-meeting-in-geneva/
美国白宫便览
https://www.whitehouse.gov/fact-sheets/2025/05/fact-sheet-president-donald-j-trump-secures-a-historic-trade-win-for-the-united-states/
5.如对本通告所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398 5405与我们联络。
工业贸易署署长
(柯绮筠代行)
2025年5月12日
(于2025年5月14日更新)
注: 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