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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码:101-002-001
执事先生:
商业资料通告第320/2025号
中国内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于2025年3月27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有关规定详列于附录。
查询
2.如对此通告所述文件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内地发布有关文件的部门查询。对此通告的其他问题,可向本署内地科(一)(电话:2398 5444)查询。
工业贸易署署长
(郑美玲代行)
随附录
2025年4月8日
注 ﹕ 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