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小时查询热线:23 922 922
档案号码:101-002-007
101-002-011
执事先生:
国家税务总局于2025年3月24日发布《成品油涉税产品检测管理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关暂行办法详列于附录。
2.如对此通告所述文件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内地发布有关文件的部门查询。对此通告的其他问题,可向本署内地科(一)(电话:2398 5444)查询。
工业贸易署署长
(蔡骏贤代行)
随附录
2025年4月1日
注: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