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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码:EIC 111/3
EIC 111/3/13
执事先生:
美国总统于2025年2月10日签署两份公告,宣布由2025年3月12日起对进口钢铁和铝材制品征收25%的额外从价关税。
2.按照《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美国于2018年3月23日根据「232调查」对所有国家/经济体(若干获全面豁免或受配额限制的经济体除外)的进口钢铁和铝材产品分别征收25%和10%的额外关税。美国再于2020年2月8日进一步对若干钢制品和铝制品的衍生物品征收额外关税。美国商务部亦已设立豁免程序,让制造商提交豁免特定产品额外关税的申请。
3.2025年2月10日,美国总统签署两份公告,恢复对所有国家/经济体的进口钢铁征收25%关税,并提高进口铝材的关税至25%(除非另有指明),由2025年3月12日起生效。措施的详情载列如下:
4.有关详情,请参阅总统公告、美国白宫便览及联邦登记册公告(只有英文版):
总统公告
https://www.whitehouse.gov/presidential-actions/2025/02/adjusting-imports-of-steel-into-the-united-states/
https://www.whitehouse.gov/presidential-actions/2025/02/adjusting-imports-of-aluminum-into-the-united-states/
美国白宫便览
https://www.whitehouse.gov/fact-sheets/2025/02/fact-sheet-president-donald-j-trump-restores-section-232-tariffs/
联邦登记册公告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5-02-18/pdf/2025-02833.pdf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5-02-18/pdf/2025-02832.pdf
5.如对本通告所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398 5405与我们联络。
工业贸易署署长
(柯绮筠代行)
2025年2月12日
(于2025年2月18日更新)
注: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