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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码:EIC 191/3/7/1
执事先生:
商业资料通告第1034/2025号
继本署于2025年9月5日就加拿大对源自中国内地的若干碳素和合金钢线的反倾销初步裁决,发出商业资料通告第761/2025号后,加拿大边境服务局于2025年12月3日公布最终裁决,裁定有关产品的加权平均倾销差价为42.7% - 158.9%。加拿大对有关产品将继续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直至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于2026年1月2日或之前裁定有关产品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裁定有关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将于未来5年对有关产品征收最终反倾销税。若有关产品被裁定未有造成损害,所有调查将会终止并退还已征收之临时税项。
2.加拿大边境服务局的公告全文请浏览https://www.cbsa-asfc.gc.ca/sima-lmsi/i-e/sw2025/sw2025-nf-eng.html。详细资料将载于加拿大边境服务局的网站(https://www.cbsa-asfc.gc.ca/sima-lmsi/menu-eng.html)于最终裁决公布后15天内所刊载的理由陈述文件。
3.如商号涉及出口在广东生产的有关产品,可联络广东省商务厅贸易救济与产业损害调查处处长郑婧敏(电话:8620 3881 9797)。该处的职能包括就指导和协调广东省企业参加应诉对该省产品的反倾销调查的工作。
4.如对本通告所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398 5405与我们联络。
工业贸易署署长
(柯绮筠代行)
2025年12月4日
注: 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