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小时查询热线:23 922 922
档案号码:EIC 111/2/18
EIC 111/3
EIC 111/3/13
CR EIC 111/1/13/3
执事先生:
商业资料通告第1012/2025号
美国:对中国内地产品征收「301关税」-
进一步延长若干豁免至2026年11月10日
继本署于2025年9月16日及2025年11月3日发出商业资料通告第792/2025号及第951/2025号后,美国贸易代表于2025年11月26日宣布,进一步延长若干产品获豁免于美国根据「301调查」对中国内地产品征收额外关税至2026年11月10日。
2.美国贸易代表于2018年3月公布「301调查」结果后,美国自2018年7月起已对若干中国内地产品征收额外关税。美国贸易代表亦展开豁免程序,让持份者提交豁免征收特定产品额外关税的申请,并定期批出若干特定产品可享豁免征收额外关税。2024年5月30日,美国贸易代表发出联邦登记册公告,宣布延长164项豁免至2025年5月31日(详列于2024年5月30日的联邦登记册公告之附件C)。其后,根据美国贸易代表对中国内地进行「301调查」法定四年复检的结果以及时任美国总统的指示,美国贸易代表于2024年9月18日发出联邦登记册公告宣布有关调查行动的若干修改,包括14项涵盖若干太阳能制造设备的豁免至2025年5月31日(详列于2024年9月18日的联邦登记册公告之附件B)。这178项豁免进一步延长至2025年11月29日。详情请参阅本署分别于2024年5月27日、2024年9月16日、2025年6月2日及2025年8月29日发出的商业资料通告第438/2024号、第750/2024号、第457/2025号及第741/2025号。
3.2025年11月1日,美国发布美国白宫便览,公布与中国达成贸易和经济协议。其中,美国会进一步延长原订于2025年11月29日到期之若干「301关税」豁免的期限至2026年11月10日。
4.2025年11月26日,美国贸易代表发出公告,宣布基于美国与中国达成贸易和经济协议、收到有关可能进一步延长这些豁免的公众意见及根据美国总统的指示,美国贸易代表延长178项获豁免于美国根据「301调查」对中国内地产品征收额外关税至2026年11月10日。有关修改已在公告的附件中宣布。
5.有关详情,请参阅美国贸易代表新闻稿及联邦登记册公告(只有英文版):
美国贸易代表新闻稿(2025年11月26日)
https://ustr.gov/about/policy-offices/press-office/press-releases/2025/november/ustr-extends-exclusions-china-section-301-tariffs-related-forced-technology-transfer-investigation
联邦登记册公告(2025年12月1日)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25-12-01/pdf/2025-21671.pdf
6.如对本通告所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2398 5405与我们联络。
工业贸易署署长
(柯绮筠代行)
2025年11月27日
(于2025年12月2日更新)
注: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